• (因备考导致时间不足,无法读完一整本书,所以只好写一篇文章的读后感,请谅解)

    读《15法郎赢得战争》有感

    故事很短,讲的就是在20世纪30年代中,法国军事局里的人没有听从著名军事家戴高乐的论述,并龌龊地认为著名的军事家戴高乐的理论是一堆废纸。而精明的德国人恰恰是利用了这堆“废纸”,轻易击垮了自以为有固若金汤的马其顿防线、自傲的法国人。而那本没能引起法国人重视、却得宠于德国人的戴高乐军事理论著作《未来的军队》,仅售15法郎。

    法国人的墨守成规在这里得到了很好地体现。自然地,作为失败的借口,墨守成规似乎是一种不错的自嘲。然而无论在什么时代,墨守成规永远不是一种被人称赞的特性。一万或更多的士兵里也只有一两个会成为大将军甚至名垂青史,为什么?因为他们与其他士兵不一样,他们不仅会学以致用,还懂得将原有的军事技巧加以创新,使得个人的作战技巧或是军事理论都会鹤立鸡群。起初每个士兵被挑选进军队时,个个都应该是五大三粗、勇猛无敌。但如果仅是被用作天天学习前人的一切而自己完全没有理解或反思的话,再锃亮的钢刀也总会有生锈的一天。你不可能把所有平庸的士兵训练成像吕布赵云那样的猛将,否则如果个个都是猛将,就没有猛将了。

    法国人应庆幸他们拥有了诸如拿破仑· 波拿巴和夏尔· 戴高乐等一系列著名的军事家,不仅在理论上高谈阔论,头头是道;而且在战场上英勇奋战,出奇制胜。可以说他们是法兰西的骄傲,但是如同我国古代的那些著名历史人物一样,他们也经历了早期被误解的痛苦。但值得庆幸的是,他们在有生之年实现了自己的抱负:法兰西第一帝国的皇帝是拿破仑,而戴高乐成为了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的首任总统。只是在他们所处的年代里,法国人还是一如既往的高傲与自负。这也不难解释法兰西几经衰落的原因了。

    相反,德国人则是让我敬佩的。虽说那时候的他们和老奸巨猾的日本人颇有几分相似。但是在战争时期,他们所表现出来的老谋深算却值得学习。他们想方设法地想打败敌人,去没有通过常规的窃取情报的这种途径。相反,他们用“法国弃用的兵法”轻易打败了自负的法国人,活生生地给他们上了“以毒攻毒”这一课。如果时光倒流,我相信法国人一定会用最高傲的气焰把德国人烧得面目全非的。

    价值15法郎的《未来的军队》在法国人的眼里如尘埃般细小,但在德国人却被无限放大,然后毫不费力地击溃了法国人引以为豪、固若金汤的马其顿防线,并迅速占领了整个法兰西土地。正如文章中最后一句所说,“用你弃用的兵法打败你,代价就是这么低廉,道理就是这么简单”。我想孙武在《孙子兵法》也应该提到过这种战术吧。但无论是愚蠢高傲的法国人,老谋深算的德国人,或是那一次战争的伟大胜利,都只不过成为了我们今日的饭后闲谈。往事如烟,希望后人能以此为戒,不要重蹈覆辙法国人的错误。

  • (因备考导致时间不足,无法读完一整本书,所以只好写一篇文章的读后感,请谅解)

    读《15法郎赢得战争》有感

    故事很短,讲的就是在20世纪30年代中,法国军事局里的人没有听从著名军事家戴高乐的论述,并龌龊地认为著名的军事家戴高乐的理论是一堆废纸。而精明的德国人恰恰是利用了这堆“废纸”,轻易击垮了自以为有固若金汤的马其顿防线、自傲的法国人。而那本没能引起法国人重视、却得宠于德国人的戴高乐军事理论著作《未来的军队》,仅售15法郎。

    法国人的墨守成规在这里得到了很好地体现。自然地,作为失败的借口,墨守成规似乎是一种不错的自嘲。然而无论在什么时代,墨守成规永远不是一种被人称赞的特性。一万或更多的士兵里也只有一两个会成为大将军甚至名垂青史,为什么?因为他们与其他士兵不一样,他们不仅会学以致用,还懂得将原有的军事技巧加以创新,使得个人的作战技巧或是军事理论都会鹤立鸡群。起初每个士兵被挑选进军队时,个个都应该是五大三粗、勇猛无敌。但如果仅是被用作天天学习前人的一切而自己完全没有理解或反思的话,再锃亮的钢刀也总会有生锈的一天。你不可能把所有平庸的士兵训练成像吕布赵云那样的猛将,否则如果个个都是猛将,就没有猛将了。

    法国人应庆幸他们拥有了诸如拿破仑· 波拿巴和夏尔· 戴高乐等一系列著名的军事家,不仅在理论上高谈阔论,头头是道;而且在战场上英勇奋战,出奇制胜。可以说他们是法兰西的骄傲,但是如同我国古代的那些著名历史人物一样,他们也经历了早期被误解的痛苦。但值得庆幸的是,他们在有生之年实现了自己的抱负:法兰西第一帝国的皇帝是拿破仑,而戴高乐成为了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的首任总统。只是在他们所处的年代里,法国人还是一如既往的高傲与自负。这也不难解释法兰西几经衰落的原因了。

    相反,德国人则是让我敬佩的。虽说那时候的他们和老奸巨猾的日本人颇有几分相似。但是在战争时期,他们所表现出来的老谋深算却值得学习。他们想方设法地想打败敌人,去没有通过常规的窃取情报的这种途径。相反,他们用“法国弃用的兵法”轻易打败了自负的法国人,活生生地给他们上了“以毒攻毒”这一课。如果时光倒流,我相信法国人一定会用最高傲的气焰把德国人烧得面目全非的。

    价值15法郎的《未来的军队》在法国人的眼里如尘埃般细小,但在德国人却被无限放大,然后毫不费力地击溃了法国人引以为豪、固若金汤的马其顿防线,并迅速占领了整个法兰西土地。正如文章中最后一句所说,“用你弃用的兵法打败你,代价就是这么低廉,道理就是这么简单”。我想孙武在《孙子兵法》也应该提到过这种战术吧。但无论是愚蠢高傲的法国人,老谋深算的德国人,或是那一次战争的伟大胜利,都只不过成为了我们今日的饭后闲谈。往事如烟,希望后人能以此为戒,不要重蹈覆辙法国人的错误。

     

  • 我是113一女初中生。名曰:蝦米。

    曾经,我猥琐的来这里——又猥琐的离开。现在我又猥琐的想回来了。

    我已经至少有半年没开过班博了,以前可是一开电脑就来的常客。就这半年,变了好多啊。

    身边出现了好多满面春风的人。像我那个傻逼同桌(因为太深刻所以不得不提),曾经是多么的纯洁啊。当我们身后的大头轩跟暴力欧阳在讨论春哥爆菊花爆得如何如何的时候,他一直沉默着,直到一天他终究忍不住,放下了手中的《同步》,侧过头来问我:爆菊花是什么意思?我顿时语塞,心里骂着后面两位没德的家伙——怎么能在如此纯洁的孩童面前提起这些猥琐的话题。看着他的星星眼,我还是狠狠的说:小孩子知道这么多干嘛!做你的作业!可是,身边发出的爆菊花的声音越来越频繁,他还是了解到了。然后他的纯洁就被串代替了。我只能说,智哥不串而已,一串无人能敌。自从手上多了一台诺基亚,家里多了一条网线,世界就不同了。以前都是在旁边听别人讲网事,显现出星星眼的他,现在总会用很拽的眼神望着你,然后很拽的问:你好友买卖总资产多少?”“9万多。”“垃圾。我才玩两个月,都快超你了。”“……你厉害你厉害,行没?此时我只能用欠打来形容他。

    然后就是那个永远都那么有激情的肥仔李。美好的春季,他看着街上一对对可爱的情侣手牵手在面前晃来晃去,年轻的心也开始悸动了- -。花钱买了个N贵的墨镜戴上之后依然自以为很帅的自拍,拍了还要到处给人看。那神情就像一只没毛的公鸡给了孔雀很多虫换来了孔雀的尾巴插在自己身上到处跑着给母鸡和其他公鸡看一样。而那台超薄超轻性能超好的索爱恐怕不久之后将会招来杀身之祸,因为他的主人也加入了古同学和梅兄的猥琐偷拍行列。(话外音:抗议抗议!把我的猥琐照全删了先!!)不过这样也好,颇有青春气息,好过像大妈一样,总是罗罗嗦嗦拿手指指着别人说一大堆,多愁善感。

    身旁的人个个在春天耐不住寂寞,怪事一堆。远方的人也是。

    隔壁班的陈寺长,似乎总有跟我们班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结,跟美女请问关系“暧昧”不止,还引起了这边的光头风波——光头应该成为男生的首选帅气发型。有时好不容易切开了话题,他又不甘示弱的从窗外飘过,似乎一点也不愿意从我们的脑海中消失。唉,算罢算罢,美丽的思想总要用点猥琐的东西衬托。

    接着就到我了。我总是想象自己是个男生,一直一来都是这样,但这段日子越来越严重。若我是女生,那将永远都变不成靓女。我讨厌我的宽肩,讨厌我的短脸,讨厌我的肥身,讨厌我从前装可爱的样子和性格,那真是恶心死了。但若我是男生(像现在-v-),我就可以是一个靓仔。真的好想剪一个超清爽的短发,不用考虑时间不够,洗头不干;打球的时候不用顾虑,热了就拉起衣服扇风;看见不爽的事情不用想太多,想说就说想骂就骂;不管在哪都可以搞怪逗女生笑;不管在哪都可以大声的唱歌;玩着玩着就可以跟兄弟扭在一起,就算互相不爽打一场架也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不会这么容易受伤,这么容易哭;一个月也不会有几天不能到处乱动。想啊想啊,真是越来越埋怨爸爸怎么这么没用。

    但日子还是要过,我还是女的,爸爸还是这么没用(我家两个小孩都是女的)。所以这个不寻常的春天还是红红绿绿的继续开花发芽,我们还是要寻常的度过。希望大家春愿成真。

                              

                                                                                                                                    RG.蝦                                                                                                                       2010.05.13

  • 很幸运 - [near之死]

    2010-05-03

    很幸运

    ——观《美国狂魔》有感

    这部电影很血腥,却早已超出《死神来了》这种单纯给人们制造恐怖的范畴。反映美国高层社会的抽象。以主人公贝特曼——一个人格分裂的华尔街骄子。

    早已对那些各大片场的3D大片没有了兴趣,猛然迷上的老片。老片没有特效打斗,却能体验社会的纸醉金迷,光明与黑暗。一个眼神,一句话风靡N年,《教父》《这个杀手不太冷》等就是很好的例子。好像这部曾在美国掀起风雨,引起巨大舆论的《美国狂魔》,光看简介就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克里斯蒂安·贝尔这个世纪大帅哥(个人观点),自从《蝙蝠侠》、《终结者4》就无法忘记他的脸。(期待中国什么时候上演《公众之敌》,强尼戴普和他合作呀~~~~),好不容易搜出的他拍过的老片。美国狂魔的封面便是一个西装革履的人拿着刀子,凶狠的眼神和面容的憔悴让人不寒而栗。

    影片开头便是这位大帅哥做运动,洗澡,用数十瓶保养液保养自己的皮肤。面对镜子的他露出了冷酷的笑脸,即使他脸上的皮肤好像婴儿一般细嫩。

    那些华尔街的精英们,天天聚在一起讨论衣服,讨论谁更有本事,能订到哪个高级餐馆星期五晚上的位置。在不断的攀比中,主人公贝特尔不容许心里承受一点点落差。他甚至无法忍受别人的名片比自己的要昂贵高级,无法容许别人的高级公寓比自己的更高级。白天,他能和所谓的朋友谦虚地谈论政要,什么女性人权什么的。高超的人际手腕使得朋友成为了一件程序化的事情。

    但是黑夜的来临,所有的喧嚣褪去,他的心灵便开始孤独无助,靠杀人取乐。没有目的的杀人。他嗜血成性,无论是商业上的对手,门卫,流浪汉,妓女,警察。他便沉浸在杀人的欢乐之中。只有听到他们的尖叫声,他空虚的心灵才能得到满足。最后,他实在无法知道更多的刺激,便向自己的律师做了个内心解剖,却得不到别人的相信。他早已陷入的癫狂的状态,整个世界像梦幻一般,他的笔记本中,画着一连串恐怖血腥的连环画,有些人这的如连环画中所画的,死了。然而有些人没有。他的世界,就真的那么混乱,却那么平静。

    整部电影,真真假假。早已分不清楚。却真的引起了我极大的震撼。

    先讲一句关于演员的。某著名演员曾经说过:“你不可能叫我去演一个留着八字胡的猥琐男人在后街踢一个可怜的流浪狗。世界上所谓的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文质彬彬。”毫无疑问克里斯蒂安·贝尔很好地诠释这一点。

    是什么构造出来这个心理变态呢?片中主人公贝特尔几乎是我们所有人的Model他住在Mahattan的高档住宅,他象女人一样珍惜自己的脸面跟身体。猛然间体会到了身不由己的味道。当你迷上了物欲横流的社会,安贫乐道便成为了遥不可及的东西。

    猛然想起航哥,他做人是不是很累呢。上一次问一道物理题,也许是碍于面子,航哥给了个不七不八的答案,不懂装懂。我有话直说,便喊他不懂就闭嘴,最终还是世嘉很优雅的大笔一挥搞定了,没有一丝故弄玄虚(从此俺很尊重世嘉)。航哥还在一边说些有的没的唉,这个李跃就是tmd爱钻牛角尖。”“闭嘴!”“哎呀好厉害哦,生物第一哦。。。。。。。

    当然,我没说航哥就是这么的病态,是坏人,他也是很热心地教我做过题。只是我会想是不是有时候太优秀了,已经不能学会容忍。谦虚、善,是不是只是特定的地点给特定的人做的戏,来突出所谓的人格魅力呢?

    我比较欣赏的是,每一次他杀人都有艺术的,便是口中念着自己欣赏的乐队的历史,播放着强烈的摇滚乐,凶狠地将人置于死地。释放心中的压力。

    每一个人身上都有暴力的倾向,只是人格的一个潜在因素。偏偏又是难以控制的。无可否认,暴力是宣泄压力的最好方法。压迫别人心里肯定有快感,然而我不怪贝特曼有精神分裂,杀人如麻。因为这个社会的怪象才算是精神分裂了。坏风气便像鬼魂一样侵蚀着人体。

    便如我们写作一样,写考试作文,其实就在学着说谎,学如何编制着没有漏洞的谎言。

    我无法想象,当柯老师一夜暴富,女儿出国读哈佛。她天天做面膜,听音乐,发现自己以前吃的东西这么低级,不健康。发现自己以前在街上对比暴富后的着装简直是个卖垃圾的。发现做语文老师简直累到像狗一样。发现不用什么带文具去山区旅游再捐,直接写张钞票就可以啦,不用这么麻烦,要旅游就去伦敦巴黎啦。。。。。。

    然后呢?她还会这样关心我们么?她会不会和古天长那样说着说着话冒几个奢侈品的牌子?她还会不会这么有精力陪我们在春游里大喊大叫?玩得如此尽兴?

    答案,不得而知。

    很幸运,只能说很幸运。柯老师没有这样。

    我发现,我很幸运。别人说我唱歌难听,成绩垃圾,没品味我一笑而过。我不再为什么德育分烦恼。好朋友离我而去,幸好我厚脸皮,还能继续care他们。我很喜欢名牌,名牌鞋子、墨镜、银饰、电子产品都很喜欢,很幸运,我能慢慢存钱去买他们,而不至于傻到去攀比,去发疯似的购买,或者妒忌别人拥有的。妈妈的唠叨呢?算了,录完这首歌,写完这篇文章才听她的唠叨吧。

    唯一的不幸是,心中的暴戾,仍然难以控制。

    Near

     

  •      日本有个长跑选手叫做圆谷幸吉,他童年和少年时就跑遍了自己家乡所有的道路,1964年,当日本主办奥运会的时候,圆谷幸吉被选作国家队的选手,参加马拉松比赛。

          训练的日子里,他每天清晨喝一杯茶就出门跑步。他跑遍了各种地形,各种天气,各种时间。比赛当天的早晨,她照例平静的喝一杯茶出门比赛,像已经多次完美的做过的那样冲出去。他的双腿受过最苛刻的训练,其他的选手非常难跟上这个人形火车头的节奏,半程过后,他的胜利已经灰常明显。可是不知不觉的,一个叫阿比比·比基拉的人加快了频率和步伐,在距离终点3公里的地方超过了圆谷,最后100M的时候,圆谷幸吉看到另一对手超过了自己,他想加快速度,但他的心脏,肌肉,骨头却拒绝了额外的任务。

          圆谷幸吉只得到了第三名,他向所有国民鞠躬道歉,保证下一次墨西哥城奥运会上一雪前耻。决赛后的第二天,圆谷幸吉早晨喝了一杯茶,平静的做了准备运动,穿上了跑鞋,再次出发。他跑在无数次跑过的场地上,跑过了一个个季节,宛若不知疲倦。但是不知不觉的,他跑的距离越来越短,他越来越面无表情,每一天他的状态都大不如前。

          终于有一天早晨,圆谷幸吉没有从他家出来,第二天没有,之后也没有。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变化,直到他家被人撬开,他的运动服仔细的叠好在地上,他到在他的马拉松鞋旁边。用刮胡子刀切开了自己的颈动脉,在桌子上,放着他的遗书:

          “我累了,再也跑不动了。”

           无疑这是个悲剧,但却悲得很有勇气。一直以来,我最羡慕的就是那些没有约束,喜欢跑就跑,停就停的人。然而,这且根本不可能,因为我属于这一代的人,我从幼儿园抢凳子的游戏开始,就已经学会了要随时推开别人。在21世纪里,只有不断的奔跑,不断的向前,才能获得所谓的美好将来。在这里,只有输家和赢家,没有弃权家。我们生在这个时代,就应该绷紧神经的一直向前跑,可可悲的是,连这个奔跑的游戏规则都是大人们帮我们定的。包括奔跑的目标,方法,甚至是休息站在那里。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发现自己也已经步入了圆谷幸吉的跑道,我已经不是在为自己跑了,我是在为别人跑。我不敢为自己留任何余地,甚至不敢小声的对自己说:“我累了,我不想再继续向前跑了。”偏偏,时代是那么的残忍。。。。。。

                                                                                                                                  黄瑞笙

                                                                                                                                 初二九班   

            

  • 奔跑

    人的一生,其实就像是奔跑了4圈。

    第一圈,少年。

    儿时的我们,努力奔跑去寻找那时所认为的幸福、快乐。小学的时候,常常到学校对面,买一些一两块钱一杯的布丁椰果奶茶或者柠檬七喜。经常打球打到5点多才回家(那时候校队训练,其实也不算什么训练,就是开场),拖着疲惫的身躯与充满汗味的衣服回到家,听听妈妈的唠叨,然后一边看电视一边做作业,偶尔星期六日去同学家打打电脑,打打篮球。我觉得大多数人的童年应该是这样过的。真的无忧无虑,活得自由自在。完全不用去想什么烦琐的事,最烦琐就应该是班主任要见家长之类的了。这第一圈,大家可能不在乎,只是第一圈,而这一圈,往往决定了你跑下一圈,甚至你跑整个路程时的状态。

    第二圈,青年。

    升了初中,有点感觉我们好像变了个人的样子。有变懂事了的,有更加“有米“的,有学习更加弓虽的,有的成绩一落千丈的,有的抽烟逃学去网吧的。这一圈,跑的不是你的能力,而是你的意识。好像考试,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这个人,不笨,挺聪明,考试常常就是中下。这次期中考什么都考砸了,除了物理的电功率没怎么听,其他都科目都是会做的,TMD我就是粗心,我告诉过自己很多次,努力读书,别去想其他的事情,好好的复习老师上课所讲过的重点,复习好语文的学案,多做一点课外阅读,数学不要再粗心,英语背好词组,史地生也要认真,不能偏科。可惜- -||,我都有点对我自己无语,晚上还一大堆的高谈阔论,一觉醒来又恢复原貌。考试考得好不好,完全不是因为你的能力,而是你的态度、意识。没错,笨的人还是笨,但可以事倍功半,那用八倍就等于别人用一个钟了,这完全可以,只是懒、怕累,给自己找一堆乱七八糟的借口。潘志勇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你看他,平常上课老是在抓头发,政治能抓出个88,语文平常也120几,这是他的能力,没错,但是他的数学,真的是懒,稍微比普通难一点的就想不出来,这完全可以解决,解题的方法记熟,多做几题同一类型的,做到你滚瓜烂熟为止。什么数学靠的是理解,只是对记忆力好的人说的,记忆力不好的,就要扎实。这一圈,是最关键的一圈,因为选择一个怎么的高中,就决定了你人生以后道路的80%,还有20%是机遇、能力与自身问题。所以这一圈,我们一定要认真的去跑,努力的跑。不要让第三圈的爆发的趋势减弱。

    第三圈,中年。

    这一圈,是人一生中面对最多问题的一圈,这一圈,跑的就是你的速度,你的能力。你要将所有你第二圈里储蓄的能量在这一圈完完全全的爆发出来,把学到的知识、获得的资金与社交关系,在这一圈当中发挥得淋漓尽致。拼了!跑这一圈的时候对自己说。这也为第四圈品味自己前面所发生的林林种种的事情。有个故事说,高中时的班长,德智体全面发展,挺好的,到了中年只是一个四处飘泊,碌碌无为的人。这种情况,可能是你选择爆发的时机不对,或许是跑错了道,给裁判直接宣布你的比赛成绩无效。在你爆发的过程中,不仅要注意你自己的鞋子、步伐会不会导致你摔倒,还要看看旁边的人会不会给你“临门一脚“,或者好像岳飞的老母一样——“笃人背脊”。这时你的心态,已经与起初刚开始跑的心态完全不一样了,这是由于你经历的事情多了,遇见的人多了,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你会开始觉得这个世界,做人真的不容易,做好人就更加艰难了。你工作时,不仅要看看自己有哪些地方是不对的,会让人抓到把柄的,还要提防别人对你位置的虎视眈眈,或者像岳飞的老母一样——“笃”你背脊。所以,你会觉得这一圈是最累,但同时也是最精彩的一圈,因为这一圈,有财富、婚姻、儿女、事业。

    第四圈,晚年。

    晚年,是一个回味人生的时刻。这一圈,就要放慢脚步,细细回味以前做过的事,无论多么精彩、多么辉煌、多么无聊、多么难过、多么愚蠢。回味过后,你会发现你的嘴角是朝上的。与儿女逢年过节吃吃饭,新年给儿女,儿女的儿女,甚至儿女的儿女的儿女红包,与隔壁的阿婆啊伯吹吹水,聊聊往事。当大部分都回味完了,你会发现已经快走到终点,你想回去再走一次,可惜裁判规定是不能回头的。

    而当你到了终点时,就要去天堂那领奖。有的人会伤悲,为什么第一、第二圈浪费了这么多的时间,有的人虽然跑的时间很短,可是怡然自得,因为他每一圈都尽全力去跑了,没有一丝的遗憾,可能唯一的遗憾,应该就是为什么没有多几圈吧。

    From now on,不要浪费一分一秒,尽自己的力量去奔跑,去追梦。不要让你的四圈留下遗憾,跑出精彩的四圈。

                                                                            BY:紮偉 

     

  • 奔跑

    邓子枫、【洛。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目标。然后不断地为之努力,为之奔跑。然后不断地以为到了终点才是最后的最快乐的时候。其实懒惰的时候便是在消耗生命,当你开始奔跑起来的时候,你的人生就已经开始有意义,已经开始能够快乐起来了。

    奔跑是缓解痛楚的最好方法。当你被某件事情困住了脚,自己却不断地为之烦恼的时候,奔跑是最好的方法。为着自己最美好的理想奔跑的时候,很多烦恼便会随着你奔跑是在身旁吹过的风而离去。当你把注意力完全放在某件你爱的事物上时,很多东西你就能够释怀。譬如就在这个多雨的四月,心情总是会被天天的灰霾笼罩着,然后每天都带着超级不爽地心情去上学,然后放学。每天嚷得最多的一句就是“啊……我要死了”,害得龙某终于在有一天忍不住爆发了:“你天天都说去,你究竟去不去死啊!”呃,我无语了。只好寻找可以移开我注意力的地方了。于是我选择了认真听课的办法。这一招果然有效,上数学课的时候好像要跟数学老师讨债一样死死盯着老师的嘴巴,然后不停地在自己的脑袋里思考。记得上次我考砸了时候,回到家直直冲向电脑房,直接打开word文档,然后就把自己的愤怒啊什么全部就堆积在文字里,然后就慢慢地气就会消了。(气消了之后我就没动力写了、TAT

    奔跑是改变的力量。只有你会在奔跑的时候,你才会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你才会为了自己的终点而去改变,才会在不断地改变当中变得越来越好。平时我总是会在和别人说道理的时候说得很有说服力,感觉自己就像是个心理医生啊,不断不断地开解别人,让他/她明白事情有时候不如意,其实有很多的地方自己都要付大部分的责任(其实有人说心理医生自己心理也有问题)。但是轮到问题发生在自己的时候,我就会开始不理智了。当我生气的时候我就会什么都忘光光,觉得所有的错都发生在他人的身上,而自己就是受委屈最多的那个,所有的理智可以一下子被抛下,直到我伤心完了,我才会开始想究竟是自己不对还是别人不对。但是为了能够到达我想要的终点,为了我能更顺利地奔跑,我只能够改变我自己。于是我只能够在生气的时候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虽然不是很成功,但是还是有一点点地作用的。

    奔跑是前进的方法。如果你要走着去终点的话,那是在是太慢了。我们这种奔跑是没有极限的,不会像是体育课上的那样子。因为据我所知哦,我们平时使用的只是脑子的一点点部分,如果能够开发的话就能把N的语言都精通呢,所以如果不努力的话,怎么知道自己不能够奔跑着去到最美的终点呢?如果说别人都在喷跑,那你不在的话,你就要落后了。所以奔跑是最好的前进方法。我们不能够拘泥于走路去重点。奔跑才是最好的方法。

    奔跑不仅有上述的好处,而且有利于身体健康!所以,奔跑着度过你的人生吧,不断地找到一个一个的目标,不断地奔跑,不断地忘掉烦恼,不断地改善自己,不断地前进。

     

     

     

     

    【这是什么变态的作文啊~!!!!!!!!!!!!我都被弄变态了~!!!!!!!!!!】

  • 事情,每分每秒都在改变,可我没想过,居然变得这么快。

    大家都变了,在这个不寻常的春天里,大家都变了。

    曾经的九班,大家都在聊一些上天下地的小白问题,笑得很灿烂,曾经觉得,我已经充分地融入了这个班集体。

    可是,大家变了。

    以前,我打球很厉害,大家都很崇拜我。如今,我,依然没变,可惜,我已经变得可以被遗忘,可以被忽略。Grandee说,爱情的保质期是1个月,那么我说,友情,这个东西,真的,很脆弱,狠短暂。晚上睡觉时,经常在想,我到底要做一个怎么样的人,积极向上?不堪重负?颓废堕落?我不知道,就这样盲目了一天又一天。

    以前,对比现在,我觉得我曾经生活在一个不切实际的荒谬的世界里。什么厉害、什么弓虽、什么靓仔。现在却变成了一文不值的字句。我决定要打破幻想,过我应该过的生活,我不再让别人改变我自己。苏打绿的《狂热》也说了:“不让你的新闻,毁了我的单纯。”这样,至少自己不会过得太压抑。不要再去想那所谓的美好回忆,不要再去回想那些觉得开心的事,不要再去生活在幻想的世界里。这些,只会成为你以后路上的绊脚石,成为你失败时候的借口,更重要的是,成为你一生中无法弥补的遗憾。我们班的同学,很喜欢把“如果”这个词挂在口边,我非常讨厌“如果”这个词,真的是恨之入骨。这个词,让我失去了许多,也学到了许多:

    如果我明天之前做完,那就该没事了吧。如果我明天表现好一点,那就能获得老师的表扬吧。如果刚才没有那么不小心,东西就不会丢了。如果早点采取行动,他/她就不会离开我了吧。如果你妈是男人,你都不在这世界上了!!!

    这个春天,应该说是每一天,都是不寻常的,每一秒都会出现奇迹、绝望、痛苦、死亡,可能某一天,你高考第一,你挚爱离开了,你父母死了,你被车撞死了所有这些,都有可能发生。

    说到这里,可能觉得我有一点伤感,的确,我,寂寞了。寻找不到一个目标,每次想努力好好干一番,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这么努力干什么,到头来还不是要死,还不是会一无所有,说什么人生的价值不在乎长短,只在乎对世人所做的贡献,那么你们去死看看阿。我还记得,那时我对某某同学说过:“死,的确是很令人讨厌而且害怕的事情,但不是只有你一个人要面对,而是个个人都要面对的一件事。”对不起,我这样说,只希望你们能乐观点,不要整天生活的那么抑郁,那么痛苦。我怕,我真的怕,现在已经没有任何一个值得我去追求的目标,还记得某某同学留言说:开心是一天,不开心是一天,那么不如开心一点。我想说,开心是一天,不开心是一天,何必去寻找开心,去装做开心这么累,这么虚伪。所谓“行尸走肉”,我终于能够体会。

    回到学校,心里还有一点安慰,因为这里充满生气,可是,大家开始变了,我害怕哪一天,连学校都没有我值得留恋的地方。那时候,根本无法想象。

    也许我不应该挂这样的东西放在班级博客。

    对不起,我不能不说我是一个自私的人。但是,和同学们在一起的时候,真的觉得狠快乐,那种感觉,再好不过。不能再天真下去,是时候该为你的将来做打算,好像某位名人说的那样,人生的价值不在乎长短,只在乎对世人所做的贡献。这样,心里多少都能获得一些安慰,不会一辈子的不开心。

    希望大家每天的生活都是快乐的。

     

     

    BY:无名氏

  •       这个春天是十分的不寻常,原本的一个活宝卢猥琐转学走了。本来课后和他胡扯的时间变成了无聊时间。翁建勇不知道什么原因调到了郭巨涛的旁边,两个高级暴力狂坐在一起还能有什么好结果,坐在他们旁边的我就变成了沙包。不是被暴打就是被掐的手腕发青。每天听到频率最高的就是“你完了。”“黄瑞笙你死硬了。”“我让你躺着出去。”之类的话,现在都想不起我是怎么活过来的。

          经过了级长一个星期的教导,才发现原来柯某人也不是很变态,除了偶然间爆一下暴走状态外,一般来说没什么危险。比起级长那种眼神就能杀死人的超高级危险人物而言。柯某人就可以算是千年难得一遇的好脾气了。

          呆瓜智自从买了X3装了网线之后就牛的不得了。每天就把“我中意唔得啊。”“关你咩事啊。”挂在嘴边。大概是因为身边都是牛人的缘故吧。原本军训的时候连说两个字都嫌多的人,现在居然可以偶尔说说冷笑话,懂得讽刺别人,不得不让我惊讶。

          李跃这个春天连受打击,不是手机被偷就是手机被收,连我都同情他。虽然他有点矮,有点胖,有点半岛倾向,刘海有点变态,动作有点傻B,三Q有点低。本来自信得不得了的人,现在居然连向老师要回手机这种以前在他眼里连放个P都能完成的小事现在都要以抛硬币这种无聊+弱智的方法来决定。说话走音的频率越来越高,头发越来越少,品味越来越差,连剪个刘海都剪得跟个啥似的。

          智勇坐到了我的旁边,每天听他说笑话听到我面部抽经,笑道差点断气。和他一样好笑的还有柯嘉伟,好像中了风似的,整天在那里装Gay佬,装一下当你笑得合不拢嘴的时候,他就突然之间重重的打你一下,然后就说“你觉得我像是Gay佬吗?!”

          总之,这个春天相当的不寻常。

         

  • 不寻常的春天

    这个春天,相当的不寻常。

    陈家智很不寻常。从呆子一条,转变成了性情极度豪放的男人。

    其实这样说多多少少也是夸张了一点。不过,买了那部x3后,确实变了不少。

    以前从来就是倾听我们说这个偷菜,那个抢车位什么的。一般就是在旁边沉默不语,吃饭的时候我们的谈话声就像在他头上飘过一般,他的目光便像在数饭兜里面的米一样。吃饭过后,便与那江氏两兄弟埋头苦干起了作业。平时样子挺较真的,真的一副优等生摸样。老师能把他形容为“闲静少言,不慕荣利。”。

    军训那几天,样子便像江氏两兄弟那样没露出过一点笑容。好入容易找到个没人的时机,走过他身旁,挺不安分的。看见他在收拾手中写好的作文,心里暗暗地吃了一惊,那时我还没动笔呢,便开始套近乎“你作文写好了么。”,他抬头迅速瞄了我一眼“写好了。”欲转身离开之时,我又问“有什么兴趣爱好?例如作文,或者奥数?”“奥数是学过一点。”便转身离开。心里又暗暗吃惊,心想我虽然长得不咋的,也不用扭头就走吧。整个过程让我想起了那时军训车上遇见的航哥。航哥锋芒毕露,站在冯伟芋旁边就开始侃话:“学奥数的么?”我暗暗一惊“我学过。。。。。。”一点两个字还没出口,航哥又开始侃:“去奥校么,我24班的,我上的那个提高班J班,只有2423班才能上。”作出经典地动作,用右手食指指指别人,再轻点自己的胸部。

    陈家智的事情大概模糊了不少,这个连洗澡排序,洗衣服,吃饭都没说话的同志,除了给我留下“杏眼小白脸”的印象之外,啥都没有。甚至504号房被集体罚蹲的时候,心里惦记着大家,事后还特别惦记哭了的江氏两兄弟,却从没记起过陈家智,除了那次简短的对话,对他的影响是一片空白。

    X3一到手,加上黄瑞生的重点培养。刚看上课的时候还安安分分地,一和黄瑞笙聚在一起马上变得不安分。

    然后马上开始好友买卖之旅,接着就是抢车位啦。

    无语~ 20:32:28

    我好像贴了你两部 

    逐梦、madman 20:33:47

    。。。。。。 

    逐梦、madman 20:33:51

    你妈。。。。。。 

    逐梦、madman 20:35:11
    以后一辈子都别贴我车,否则回学校强奸你
    无语~ 20:36:23
    ()
    逐梦、madman 20:36:44

    逐梦、madman 20:36:57
    明天回学校你穿好防弹衣
    逐梦、madman 20:37:05

    无语~ 20:37:11

    无语~ 20:37:48
    明天不用上学
    无语~ 20:37:59

    逐梦、madman 20:38:31
    那就看看谁先死咯。。。。。。。
    无语~ 20:39:28

    逐梦、madman 20:39:56
    这家伙不怕死喔
    无语~ 20:40:52
    当然

    逐梦、madman是我,无语~是家智。无需过多的修饰,事实摆在眼前。

    _Near

  • 在这个不寻常的春天里

    邓子枫  【洛、】

    在这个不寻常的春天里,我得到了一个很不寻常的机会,然后有了一段很不寻常的经历。这一切都要怪那个敬爱的班长卢某某同学的离去,然后让我得以发生这么一件不寻常的事情。

    简单地来说就是——我当上了班长。

    复杂点的就是——因为当上了班长,然后就被这个职务弄疯掉了。

    我自知道卢某某是我见过有史以来最好的班长,明明知道自己一和卢某某比较的话自信心就会跌到负数,但是我还是接受了这个职务。具体原因我忘了,反正就是莫名其妙地就答应了。

    没想到当班长是如此惨的一件事情。虽然说我小学做过几年班长,但是总觉得和初中的感觉不一样。或者是小学的时候什么都不懂吧,所以我做班长的经验几乎为零。记得小学的时候我很喜欢掌握权利,觉得管人家真爽。于是一有情况就会向老师报告,看见某些“犯了错误的人”被狠狠地批评的时候我就会有一种奇怪的正义感。但是到了初中以后,我开始觉得无论是谁,被人批评是多么可怜又让人无奈的事情。特别是那个德育考核分对于某些人来说是如此的重要,于是我采取了警告但不常扣分的方式。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我两个小学妹。

    然后我看见两个小学妹眼睛里面顿时出现了类似于漫画“星星眼”的光华。她们用无比崇拜的眼神看着我,然后说道:“哇,学姐你好厉害哦,一班之长啊,我还从来没有当过呢。”就差没有加上身子的扭捏和脸上的红晕了。

    唉。真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学妹啊,这么一晃就上了初一了。

    老实说卢某某走了以后,我的暴力对象又少了一个,所以其他男同学就免不了受多一份卢某某的皮肉之苦啦。但是老实说,其实我真的一点也不讨厌你们,因为我这样子做绝对不是恶意的呢。我这个人一开始就不适合做班长,因为我总不能带好头,反而有时候总想违反自己定下的纪律,然后就在无限地纠结当中。

    譬如中午。我和莫莫在聊天。

    林同学悄无声息地一下子到了我后面,莫莫一脸诡异的笑。我这才诧异地回头,发现后面猛然地伫立着一个男生。“不要讲话,你是班长,你要带好头。”林同学义正严词地对我讲到。

    我一听似乎也有道理,就猛地趴下了。可是过了一小会,我的神经抽动着我的嘴巴又继续小声地开口,然后又发现林同学在我后面。“你睡觉啦。”林同学的语气很是无奈。

    “你就让我说一下下嘛,我很小声的,拜托了。”我求饶到。“他们说话是不允许的,你也不行,你先扣你自己分才讲。”林同学看着我。“哎呀他们平时小声讲我也没有意见的啦,最多我小声一点咯。”我继续发起进攻。“不行,快点睡觉。”林同学斩钉截铁地说道。

    好吧好吧,那我就睡了。睡到一半,就听见模模糊糊地一小堆吵闹的声音。原来是在后面睡觉的某些男生在“悄悄”地讲话。其实我想他们也应该是很努力小声的了,可惜男子的气概使他们的声带震动的振幅都要比女生大一点,于是就成了声音粗粗地一片。

    我厌烦地抬起头,戴上眼镜,然后用我习惯地方法盯着他们几个。或许是我的气场太强大,他们不出多久就留意到的我的眼神,然后乖乖地闭上了嘴。我在趴下的同时也忽然间想到我之前说话的时候。如果我的声音再大些,话再多些,那么我的性质就是和那几个男生一样的了,似乎很不应该呢。

    其实我觉得做班长有很多顾忌的呢,因为是班长,所以要带好头,就只能够强迫自己遵守纪律。以前卢某某管自习的时候,我总是在一边找碴,但是现在轮到我管,所以我就不能够自己先说话了。觉得有点不自在,不寻常呢。

    在这个不寻常的春天里,我当上了一个不寻常的职务,有了一份不寻常的体验。

                                    (也写了一篇不寻常的、乱七八糟的文章)

  • 读书笔记 - [near之死]

    2010-03-28

    我“偏正”的读书观

    ——读《假如明天来临》有感

    原本以为手机GGbook的那些小说都是垃圾,都是言情小说。结果无意中翻到了这一本在欧美风靡一时悬疑小说。

    往后的两个星期,中午睡觉偷偷看,在家里厕所看,反正手上没有作业闲着,都想继续看这一本书。

    整本书都是大大小小的骗局。主人公特雷西是一个娇美的银行职员,在即将许配给哪一个大公司继承人的时候。却因为至爱母亲的去世,继而遭人陷害,进了女子监狱。同性恋,虐待,分帮结派的女子监狱中因为心地善良救了狱长的女儿被破例释放。聪明的特雷西失去了所有人的尊重,所有人的爱。一个人孤身复仇,设计了几个精巧的骗局,竟能把新奥尔良黑帮搞得大乱。复仇成功后便踏上了“佐罗”的行业,无数奸商,黑帮在她的手中垮下。不久遇到一个细心、狡猾,却同样和她一样有着坎坷人生的人,便是后文她的真命天子杰夫。当他们约定做完最后一单骗局时,“特雷西”偶遇了世界最贱最精明的奸商,曾是整个“佐罗”行业都为之恐惧,却无法靠近的人。她会继续行骗,还是与杰夫安度好日子呢?

    最后,这个纠结的心情成了整个故事的结尾。

    单薄的数百字不足以写出那些骗局的精妙,那些情景的震撼,作者谢灵顿不愧为“女基督山伯爵”。我曾以为这是一部离2010年不远的作品。因为发现了很多部现代影片的影子。《越狱》,《肖申克的救赎》,《Catch me if you can》,《偷天陷阱》,甚至《纵横四海》。那些曾经让我醉心的影片(虽然《肖申克的救赎》我只看了一半)。读她的书,简直是游历在动人的影视作品一般。

    后来才在百度查到,原来这本书是小说尚未完稿,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就以百万元美元天价买下电视改编权,其经典的越狱情节更是影响了《肖申克的救赎》(恐怖小说之王,斯蒂芬·金)、《越狱》等众多佳片。其情节的动人不言而喻。

    每个骗局,至今都被我读到烂了。这才发现,读书的乐趣就是这样,读书就是要不求甚解,读到自己很爽就ok了。这才发现,读那些冰心的东西多费力呀,鲁迅的呢,话中有话。虽然她们的文学功底在中国文坛上影响深远,但是语言文字显得沉甸甸的。“看到落日,真美。”分析就来了这么一大段,什么末日穷途呀什么国家兴旺。吃法时鲁迅和侄女吃饭聊天,说什么鼻子这么扁是因为周围很黑老是撞到鼻子。分析有来了:国家兴亡,国家黑暗。鲁迅老师遭人迫害。冰心的,请翻翻巨作“烦心春水”。

    为什么这么多人追什么越狱什么的。就是因为乐趣,因为对自由的渴望。虽然我不追电视剧。却不顾什么影响。虽然电视上的都不是励志片,热门的更少,却又有很多蛮颓废的影片。只要不教坏人,不传播那些荒淫的东西。追追也不错。雷锋不可能每时每刻都做着照片中昂首挺胸,面带微笑的表情。泄泄愤泄泄欲还是可以的。

    要是大师之作呢。比如是谢灵顿?拍片的卡梅隆?写歌词的林汐?唱歌写歌的MJ?这些东西,便好像被人精选过的玉米,粒粒饱满。二话不说,追到底!

    先文章不也是爽的行为么?写得爽了,便激动了,气氛也上来了,有了偏题之嫌。刚开始还回味我读过的书,现在又是骂冰心又是骂鲁迅,马上又开始追什么个性作家了,想到什么写什么。自个爽就ok了。

    只要不荒淫。记住哦,这是我一贯的前提。

    听懂我“偏正”的读书观了么。

     

    _Near

  • 母亲小传

    我的妈妈或许比许多同学的家长年龄都要大些,她出生于1963年,今年已经47岁了。【她看了开头,对这句话有点意见】换句话说,也就是我的高中生活,极有可能在更年期的爆发和郁闷中度过。但幸亏至今为止,我的妈妈还没有与别人的家长情绪上的巨大反差。

    有时候我觉得妈妈年龄大一点也许会是好事,因为年龄大了,阅历也多了,于是在处理家庭的关系上可能会比其他的家长更有理智和技巧一些。我的妈妈至今做过许多工作:工人、编辑、记者、OL,以及现在在学校做教职工人员。或许正是由于她有这么多的社会工作经验,她才能更好的辅导我。

    她从来没有打过我,一向是和我说道理。可惜的是我太敏感,总是觉得她在针对我,于是脾气便不好起来,然后她看见我这么犟,她也开始生气起来。于是我们两个总是开始对骂起来。她的气其实不怎么容易消,尔后总是我自己意识到错误,然后乖乖地缓和我们两个之间的关系。我有时总是会抵挡不住电脑的诱惑,然后偷偷地去开电脑。她已经发现了很多次,并且她次次都会去批评我,但我就是不改。她非常的生气,但是没有办法,直到后来她说了让我自己来改,然后我自己也有点自觉性了,这个情况才得以缓解。

    有时候我会遇到一些生活上的问题,妈妈也热衷于帮我解决。就像是我们班的廖某居然在班刊里写出那些文章,弄得我很郁闷,我便会和她说。她从来不认为什么喜欢和不喜欢是那些会令人大惊失色联想到早恋的事情,她反而会似乎饶有兴致地问我一些“你为什么会喜欢他呢?“或者“他哪里值得你喜欢“这样子的话。我在小学的时候曾经被告白过,于是便向她寻求帮助,她也很耐心地给我方法去应对,使得我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我记得她曾经陪我在一边看《十月围城》。有的时候我会和她一起来看电影。我看这部片子的时候因为某些血腥的场面(导演不人道啊,那种刺在肉里面的感觉太真实了)而“啊啊“地叫个不停,而且还不断地捂着耳朵和捂脸,并且不停地骚扰妈妈:“天啊,好残忍啊!”她居然就没有对我表示不耐烦,反而似笑非笑地看了我几眼,然后继续看。看完她才抱怨“和你一起看这种电影实在很麻烦”。

    我跟她说:“哎,你不觉得那些小人物很可怜么?他们其中有一些根本不是为了革命而去了,但却也牺牲了啊。可是你看啊,那些什么领导人物啊,他们居然在人家牺牲的时候在那里平静地开会,到了最后孙中山居然还能够讲一段那么有哲理的话。”

    她“嗯“一声。

    然后我开始有点不理解。“难道你不觉得这样子实在是很让人气愤吗?“

    “可是,“她一边翻阅着报纸一边回答我的问题,”如果说孙中山他不趁着这个时候开会的话,以后的革命怎么办?如果没有安排好的话,那么牺牲的人不是更多吗?“

    咦?好像也是哦。我有时候想问题总是这样子只想到其中的一部分,而不能从全局来看待。这一点妈妈很早就和我讲过,但是我却总是只抓住其中的一面来讲。

    ——我这个问题真是问的没有意义。

    在我六年级的时候,我的身高一直就不怎么样。在小学的时候一直是在坐前三排(举例来说是坐在第二排),而妈妈带我去测过骨龄,我的骨龄偏大,很有可能长不高。但是她还是对我充满信心,每次量身高的时候都会打趣道:“哎呀,我给你吃的饭都到哪里去啦。“但是随着越来越大,她对我说的就不止这一句话了,她会在边说的同时边帮我想一下有什么方法可以弥补我身高上的缺陷所带来的竞争力减少的问题。有一天和她去逛街的时候,看见服装店招员工,上面标明着:“身高1.58以上……”我当场泄了气:“天啊,我以后连服装店员工也做不成了。回到家,我们又聊起了这个问题。“你唯一想要找到好的工作就只能够好好的学习了。如果说你的身高比不上人家,而能力却又相同的话,那么你就没有机会了。如果你能力很出众的话,那就另当别论。“妈妈语重心长地说下这一连串的话。”“噢。“我开始知道自己形势的严重了。“所以叫你现在就开始努力你又不听,你还能够等到什么时候才努力?你平时根本没有花多少时间在学习上,上课也不认真。如果你真的认真的学习的话,你的成绩很快就能提高一大步。”她看我似乎有点知道自己的不应该了,便继续说了下去,“你不能总是太满足,你一旦不知道自己的弱点在哪里你就不会努力了。”她还说起了自己的事例。

    “嗯。”我答应到。“我觉得如果我真的真的下定决心的话应该还可以的。”我顿了顿,“我想考出国外,外国的氛围好。”

    “那你就要好好地学好英文,花多一点时间下去。我看你根本没有花多少时间在英语上面,以前上的英语兴趣班的都是玩的。”她似乎一点也不觉得我是不可能干到这种事的,反而还很认真的给我提出建议。

    “嗯……”想想也是,我花在英语的时间上的确是少之又少。

    ——我下定决心要努力。(反正是比以前努力了那么一点)

    我想起她跟我说的怀我的时候。她一开始吃什么吐什么,又是高龄产妇,身子一下子瘦了十几斤,差点就不能够要我。我还要不是顺产,还是剖腹出来的。

    ——我觉得我自己不能够去辜负她在生我的时候的努力。如果我有孩子的话,我也不希望孩子以后的生活会很困难。但是我不能太多的去干预我的孩子,就像妈妈只是对我说而从来不每天逼债似的要我去学习。

        我只能够靠我自己的努力去尽量使她的努力变得有价值。

                 【这次的作文真是难写】  ——邓子枫

  • 母亲小传

    2010-03-06

    母亲小传

       说起我母亲的身世啊,肯定要绕大半个圈子才绕的回来,因为太复杂了。她是广东人,她的妈妈是广东人,爸爸也是广东人。可是她却在吉林出生,因为她的妈妈和爸爸在吉林谈的恋爱,结的婚。大学二年级时才回来广州。因为在东北生活了二十多年而形成的东北口音,所以一开始回广州时几乎所有人都认定她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东北人。说起这些的时候,我的母亲很无奈。即使在今天,对于我母亲时不时蹦出的东北口音,身为她女儿的我也很无奈。

      我母亲经常很骄傲的对我说当年高考她是怎么过五关斩六将,在一百个人中只取四个的比例上了大学的故事。说完后还要损我一下:“我当年的用功程度可是你的十倍啊。”而每到此时我总会插一句话进去:“虽然我学习没有你十分之一那么刻苦,可是我还是上了重点班啊,哈哈哈哈哈哈......”而我妈就会很生气的说:“如果你学习有我那么刻苦的话你丫早就全级第一了!”接着就说什么当时政法大学不收女的,弄得她去了第二志愿,一个不出名的财经学校。以至于当时的校长很自豪的对着全校同学说:“看,这位分数能上政法大学的同学竟然来了我们学校读书,说明我们学校还是有一定的实力的!”我妈当时在旁边汗颜,也难怪啊,她在当时可是顶着“全校高考分数第一”的光环进去的。就是因为她的高分数,学校主动帮她报了一个系——高等数学。对于从小看到数学就眼晕的我妈来说当时可谓是五雷轰顶,“我都不知道整个大学我是怎么把高等数学那本书学下来的。”我妈至今仍在思考着这个问题。

      大学毕业后国家分配她进了财政机关,在那里认识了我爸,发展了一段在当时很火的办公室恋情,说实话我一直搞不懂我的父母是怎么在一起的,据我的母亲说当时我爸可是帅哥一个,有着小细腰,不过看着我爸现在的样子,我是怎么也无法想象。我唯一知道的事就是我爸曾经给我妈写过三页纸的情书,就夹在我妈的一本书里,被我翻到了,年幼的我看着那封信全身起鸡皮疙瘩,果然是应验了那句话:“每个人都有年轻的时候啊。”

      我一直很好奇我妈生我的时候到底痛不痛,因为她一直都跟我说:“生你的时候我可是一点感觉都没有。”就在我看了许多电视剧描写了生孩子的痛苦场面后,我对我母亲的说法保持着强烈的怀疑态度。不管怎么说,我母亲生了一个白白“胖胖”的我出来,这个胖呢,可是很有来头,因为我出生的时候体重是8.8斤。这是一个很吓人的数据,知道今天我才知道原来我的实际体重是9斤,那个护士帮我的体重取了一个好意头,于是就填上了8.8斤。我的母亲很惊讶为什么她能生出这样一个重达9斤的“庞然大物”。我总是笑着跟她说:“是你给我的营养太丰富了。”

      我的母亲是一个业余活动比我还丰富的人。她可以为了去跳舞而把自己的小女儿甩在家里一个人吃饭,她可以为了去做美容而把自己的小女儿甩在家里一个人上网。她可以为了要霸占电脑而跟女儿斗智斗勇,目的就是去开心网偷菜......前几天她还跟我说:“蕾蕾我现在星期二、四、六去学跳舞,学得挺起劲的。于是我准备星期一、三、五去学瑜伽你说怎么样啊?”我只好跟她说:“母亲大人您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把电脑留给我就行了。”“啊不行,把电脑留给你了那我的开心餐厅和菜怎么办啊!”

      有时我也很纳闷啊,我的妈妈为什么作风和思想都那么前卫,她也一直纳闷为什么生出了一个那么”和一直损她的女儿。军训的时候,借了柯老师的手机跟妈妈打电话原以为听到她的声音的我会泪如泉涌,没想到她及其高兴地跟我说:“哎呀你在军训啊,好不好玩啊,我现在在跟婆婆看奥运会闭幕式啊,好好看啊。”果然电话那头传来的是我母亲永远精力十足的声音,弄到我哭不出来,反而笑了好久。不论我的母亲是什么样的人,有着什么样的性格,她都以自己的态度去接受着自己人生的每一刻。这就是我,我的母亲。

    梁冬蕾

  • 影评

    2010-02-24

                                                               颠覆传统

                                                                                 观《阿凡达》有感

      《阿凡达》由著名导演卡梅隆的巨作,全球票房突破20亿美元,夺得奥斯卡最佳影片奖。成为2010年最为火爆的一部电影。其中超高科技的拍摄技术成就了这部影片的辉煌。

      《阿凡达》是第一个让我看了超过一遍的电影,实际上我是看了三遍。第一次看的是2D的胶片版,因为感觉不过瘾,我又看了两次3D的版本。虽然没有看到传说中的IMAX,但是都已经感觉到了《阿凡达》给观众的视觉冲击感。其中放大的原始森林,各种原始的巨兽,还有影片中的原始部落种族纳威人。

      片名之所以是取名为阿凡达,是纳美人与人类基因的组合而成的,需要人的操控。他的操控者就是主人公杰克,一个双腿无法行动的退伍军人。可以通过阿凡达行走的他非常兴奋,那一段让我想起《阿甘正传》中的阿甘从残疾中刚会跑步的情景。但是他有一项任务,就是入纳美的内部,想办法劝那里的人离开那里,因为地球人需要地底下的超导矿石资源,并且要了解他们居住的内部结构,在他们不愿意撤离那里的时候强行攻入。大多数绚丽的场景都是在阿凡达潜入纳美的时候展现出来的,像是飞流直下的瀑布,漂浮在空中的山峦,在夜间会发各种荧光的植物,像水母一样漂浮在空中的树种,整个原始森林就像是地球上的放大版,高的树干上的宽阔的叶子几乎把天空的遮蔽了。3D的特效使得森林显得充满活力,每一个树叶的摇摆都显得十分真实,绝对不会让你觉得有一点的虚假感。最终的谈判结束,使得地球人开始进攻纳美,而杰克因受纳美人的影响而为纳美和地球人战斗。最终是和平降临纳美。

      电影在末尾有大约20分钟战斗戏份,纳美人和地球人,从空天打到陆地。地球军的各种飞机虽然都是虚构的,但其的震撼力却是非常地强大。战斗中加上那种有点像非洲土著的原始音乐,使得战场沸腾。一边是充满团队和情感的原始群体,一边是只有高科技的冷酷,手指间无情的操控着机器人不停地杀虐。两边的情况有着很大的差异。在杰克的士兵日记中,记录每段不同时间他的心情,从开始的对新地方的充满激情和兴奋,到为纳美人的行为而感动,再到迷茫,不知道到底那一边才是真实的世界,到最后那个代表着纳美的大树被地球军毁灭的时候,决定为纳美而战。战斗时,纳美人用简单的原始武器面对人类的机枪炮火,靠的只是坚定地精神和团队的合作。最后最为感人就是整个森林里的所有生物都反抗地球军,似乎它们是知道如果不反抗的话死亡就会降临。那些平时看上去没有什么思考能力的生物,也会有团结的一刻。

      纳美人有点像现在所谓的钉子户,他们保护着他们生长的土地,还有纳美的记忆还有精神。感觉阿凡达内容非常充实,有政治,宗教信仰,原始,环保,不仅仅只是感官是的视觉享受,而其有像人性等值得思考的地方。

     

     

     

     

     

     

                               王宇轩    初二(9)班  39

     

  • 影评

    2010-02-24

    阿甘身后的配角们

    ——观《阿甘正传》有感

        《阿甘正传》是一部很出名的电影,光看这部电影在当年奥斯卡连拿六项大奖的成绩就知道世人对这部电影的评价是高的。

        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时是在课外的英语辅导班,既然是英语班,顾名思义就是要看英语电影,练听力。于是老师就放了这部《阿甘正传》,而通常对这些电影都没有什么感觉的我,却因为看了《阿甘正传》而感慨万千。原来,配角在一部电影里的分量是那么重。

        第一个配角是阿甘的妈妈。

        阿甘是一个傻子,智力不高。但是他有一个爱他的、坚强的妈妈,告诉他要勇敢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追求自己的理想,在阿甘报名参军时也没有一点的挽留。这样子的母亲,是伟大的。而她让阿甘感受到了浓浓的亲情,让阿甘知道自己并不是孤独的。她让阿甘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走的很开心,她对阿甘的爱护,也让阿甘没成为一个性格上孤僻、怪异的孩子,而成为了一个善良、纯洁的孩子。母亲是世界上一切温柔、善解人意的代名词,常年漂泊在外的游子想到母亲也总会有一滴晶莹的泪珠落下。当你孤独的时候,第一个想起的就是母亲,她的关怀、她的音容,那时是多想飞奔到她的身边。阿甘的母亲,跟所有的母亲一样,平凡,而又伟大。没有了阿甘的妈妈,就没有阿甘,阿甘甚至会失去一个纯洁无暇的心。阿甘的妈妈值得骄傲,因为她养育了一个那么棒的儿子。

        第二个配角是珍妮。

        她跟阿甘青梅竹马,是她让阿甘第一次真真正正的跑起来,感受阳光的照耀、风的轻抚。她让阿甘发现了自己体内的潜能。而她的身世却比阿甘更悲惨,即使她的智力要比阿甘高很多。但她从小没有家庭的温暖,且一直迷失自己的方向。为了当歌星甚至裸体在酒吧里面唱歌。但阿甘却一直对珍妮不离不弃,换一句话说,珍妮不单单是阿甘的爱情,她更是阿甘前进中的鼓励者,即使她自己不知道。是她让阿甘拥有了爱情,拥有了家庭,拥有了一个自己无比疼爱的孩子。阿甘等待了她一生,即使被拒绝,也甘愿,而他也等到了一个美好的结局。像阿甘一样的大人物为何会痴痴地缠在珍妮的身边,是因为“他的一生永远都会记得校车上那个天使一般的小女孩,她对他笑,她跟他一起看星星,她让他一直跑别回头……虽然珍妮并没有一直陪伴着他,但是阿甘的生活里一直都有珍妮留下的痕迹。”现在有几个人会珍惜自己最初的美好?而珍妮让阿甘做到了,并且做到了无怨无悔。

        一部电影,主角当然是最重要的,而我们也不能或是了配角,是他们的存在,衬托了主角的一生,让主角踏上了成功的旅途,而站在阿甘后面的配角,是值得我们比阿甘更为尊敬的人。

                               梁冬蕾

  • 看了这本书,我才明白高分的作文不一定就是好作文,文采好的作文就有可能拿0分。这里面的0分作文有N种可能,有的是因为写成诗了,有的是因为内容太消极,还有的是因为爆粗。

    现在的老师总要学生按照模式写作文,写批评老师的的作文都被评为思想不健康或者消极作文!作文是用“心”写的,只要他写的好,符合字数要求,无论是什么文体,什么内容。都应该给高分。难道写批评老师,政府的作文就一定不是好评作文了吗?我想不是的。无论什么内容的作文都有可能成为好作文,不能因为他写的作文得罪了你们老师或者怎么着了就否定人家。其实满分作文和0分作文就只有一道沟的差距。而那道沟就是老师,同样一篇作文,落到不同的老师手里就会截然不同。

    下面有一首诗,文笔和意境都不错,看看:                                                                                                                                                                                                                                                                                                                                                                                                                                                                                                                                                                                                                         

    问世间情为何物

    汽车渴望公路,花草渴望雨露,太监渴望着雄性激素。

    灵魂渴望超度,心灵渴望归宿,而我则迫切渴望着有个媳妇。

    众里寻她千百度,踏平脚下路。蓦然回首细环顾,大婶大娘无数。

     

    都说男儿有泪不扑簌,那绝对是未到伤心处。

    有谁知道泪水已经多少次模糊了我心灵的窗户?

    况且咋都是沧海一栗,凭啥我就不能在爱情的海岸登陆?

    只能一口口的吃着干醋。

     

    人生本来就短促,我又怎能这样默默地虚度?

    为了尽快给自己找一个归宿,我决定不择手段的全力以赴。

    错误,错误。这种想法最终成为了我难逃的劫数。

    没想到我一时的慌不择路,竟上演了那惨绝人寰的一幕。

    那是我走投无路,勾引了有夫之妇。

    谁知道罪行败露,被人家当场抓住。

    只后悔不会武术,没能够杀出血路。

    无奈的任人摆布,惨遭了打击报复。

    他们恼羞成怒,打得义无反顾。

    片刀循环往复,板砖频频招呼。

    我浑身血流如注,双腿还不住抽搐。

    走错那罪恶一步,差点就死不瞑目。

    恐怖,恐怖。庆幸我还能把命保住。

    那场我自导自演的前车之覆,带给了我贼深贼深的感触。

    往事历历在目,我此刻一一追溯。

    经历了痛苦挣扎后的觉悟,终于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问世间情为何物,我算是大彻大悟。

    感情上的事儿看来还真不能过于盲目。

    是你的挡不住,不是你的留也留不住。

    别人的女友就是在好也不能轻易接触。

    有道是皮毛之不存将焉附,我要OVER了还上哪去找我的贤内助?

    更何况人生短促,还有很多东西值得我们珍惜和呵护。

    爱情的光环固然炫目,也毕竟不是生命的全部。

     

    写到这里,似乎字数不够,那就容我,在写编构。

    七夕哥们都有节目,我这个单身人物,即将刺痛苦处。

    考试快要结束,试卷还有问题无数,我有点做立不住。

    最后总结一句,作文就此打住。

    问世间情为何物,圣经曰:废物!

     

    要是这哥们到了唐朝。可能就是李白第二了。可惜你却生在了20世纪。我觉得既然你不生在唐朝,也不是李白。你丫就不能遵守以下考场规则吗,明知道铁定0分都要写,这不是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吗。

     

  • 看完《倔强萝卜》之后,我得出了两个观点:其一,黄渤之所以目前大红大紫,并不是靠着一个黑皮的角色一招鲜吃遍天,以他毫不出众的形象能从大量油头粉面的娱乐明星中脱颖而出,靠的还是自身独特的形象和平民化的演技。其二,《疯狂的石头》问世以来,至今仍然在发挥着余热,影响了大量国产小成本电影,本片虽说算不上跟风,但是从其多线索多人物的特点上来看,本片意图很明显,是想复制《疯狂的石头》的成功路线小火一把,但显然没到火候。本片充其量只能算一颗小石头,殊不知,石头很硬,萝卜很脆。

      电影的故事新意有限,但五花八门的小人物汇集一堂,看他们在一起耍宝还是比较有意思的。片中的几个主要人物起初各自扎堆,而且之间的关系简单,各自呼应。随着故事的发展,人物之间的关系开始逐渐交错,意外事件增多,形成了类似网状的结构,相互交织但不复杂,以增强本片的故事性与可看性。这一手我们在《疯狂的石头》里早已领教,乾坤大挪移到本片依旧如此。好戏人人爱看,即使是不太新鲜的剧本被重新打磨一遍摆上货架照样有人买账,所以说本片在这一方面做得还是不错,故事情节能够抓住观众的心,但是问题就出在导演在延续成功模式的同时,把大量的精力花在情节的构思方面,却忘了如何讲好一个故事,使得本片几乎可以一分为二,一半抽风,一半好戏。

      本片的前半部分堪称抽风般的乏味,前期用了大量的闪回和旁白介绍人物关系和故事前因,而本片有头有脸的主儿又是出奇的多,除了几个主要人物,笨贼、保安、肾虚男、按摩妹……大量游离于主线之外的角色,使得这一部分杂乱无章,出场的人物凌乱且无头绪,冷不丁冒出一位来让人觉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而且,电影的前篇在人物混乱的同时,也没有老老实实地讲故事写人物,取而代之的是大量花哨的摄影和影像剪辑,配以山寨般的电脑动画,更加乱上加乱。导演在这里以一种走火入魔的状态大玩花活,且癫且狂,有的时候似乎在卖弄风格,结果弄巧反拙,在自己玩过瘾的同时,也晃花了观众。

      到了后半部分,电影才迎来了重头戏,那场连环盗窃段落甚是精彩,此时不见了前半部分的抽风,真正进入到了剧情的高潮阶段。各种人物之间关系明确,密集的笑料,《疯狂的石头》一般精妙叙事和巧妙布局,把观众直接引入到了剧情的设计中。姗姗来迟的精彩段落使得这一部分故事发展非常紧凑,几条线索汇集一处,众多搞笑的人物一同为大家带来了别开生面的滑稽段落。

      其实,黄渤的成功不是靠一两部电影,今年是他大丰收的季节,从年初的《疯狂的赛车》到后来的《斗牛》和还未上映的《无人区》,老黄如今已经成功进入到中国一线明星的行列。本片中这个鬼头鬼脑的老罗角色,比起他以往所塑造的人物明显低调不少,没有疯狂的表演,更多了一份内敛的实在。

      而其他角色更多是作为搞笑人物出场,骨子里面本着恶搞的精神,充分发挥各种长处。比如那一对笨贼,和一对更笨的保安遥相呼应,其实这两套角色的内涵大同小异,都是突出了那种脑子不太灵光的搞笑气场,虽说也不算新鲜,但依然令人喷饭。倒是杜海涛饰演的小萝卜比起他老爸来可就相形见绌,而且由他领衔的另外一条线索更像是另外一部电影中的故事,几乎始终没有融入到电影的主体部分。黄奕的角色充其量也是在片中混个脸儿熟,在一部喜剧电影中竟无半点笑料,完全被那个按摩妹的角色压在身下

  • 手头上有几张免费的电影票,周末就约朋友一起去飞扬影城看。

    整部电影看下来,觉得自己似乎定格在电影画面中。

    还是先介绍一下剧情吧:(部分参考了网上资料)故事的开头讲述了一个名叫杰克·萨利的前海军陆战队员,在战争中负伤因而双腿瘫痪。因为不能再为军队效力,所以他对于被派遣至潘多拉星球的采矿公司工作欣然接受。

    潘多拉星球有一种名为“unobtanium”的矿物元素,这种矿物是人类梦寐以求的。因为它的利用足以改变人类的能源产业,所以很多贪婪的地球人不远千里来到环境恶劣的潘多拉星球采集“unobtanium”。为的就是能把它运回地球赚个盘满钵满

    但潘多拉星球的自然环境却让采矿者感到十分不适应。这里的空气对人类致命,本土的动植物都是凶猛的掠食者,极度危险。这里的环境也造就了一种体长硕大的蓝色“类人”生物“Navi”族。Navi族极其不满人类拓荒者的到来,他们占领了Navi族的生活圈子;也破坏了这个星球的生态系统,因为无节制的到处挖矿,在潘多拉的土地上留下了斑斑伤痕。

    在此情况下,宇航服和机甲都不足以保护采矿工作。于是聪明的人类发明了阿凡达。阿凡达是一种克隆Navi人,是将人类的DNANavi人的DNA结合在一起,他们有着和Navi人相似的外表体形,人类的意识进入了阿凡达体内,便可成为这给星球上自由活动的替身。

    杰克·萨利的双胞胎哥哥是这个克隆Navi的人类DNA捐献者,他就可以操纵这个克隆Navi人,然而他被杀死了,采矿公司为了不让砸下去的钱白砸(克隆Navi人造价不菲),必须找到一个可以代替他操纵克隆Navi的人,这个人的DNA还必须和其配型相符,于是他们自然就找到了杰克·萨利。杰克·萨利很高兴,这意味着他又能自由地行走了。

    随后的故事里,杰克·萨利由于被某Navi族女孩相救而“潜入”了Navi族部落,在那里杰克了解到了许多有关潘多拉星球的故事。Navi族人一直以来都与潘多拉星球的其它物种和谐相处,过着一种简朴天然的生活,杰克在和这个Navi女孩的相处过程中逐渐转变了对人类来这里采矿的看法,他意识到他已经找到值得为之战斗的东西了。

    采矿公司的贪婪容不下杰克一行人的劝告,依然要摧毁Navi人所生存的圣树,因为在圣树底下蕴含着整个星球最丰富的矿产资源。杰克和他忠实的朋友无可奈何,只好加入Navi族的阵营帮助他们抗击人类的进攻。经过了几番波折,最终杰克化身的阿凡达骑着传说中至高无上的“魅影”(一只鸟)带领着潘多拉星球上的各个部族,展开了绝地反击,并最终把人类送回了地球,只留下了一些信得过的人类在潘多拉星球上。潘多拉星球又恢复了安宁。

    整部电影接近尾声。最后,在Navi的精神领袖的带领下,Navi族人借助圣树的力量,将杰克·萨利的精神(灵魂)转移到他的阿凡达身上,杰克成为这个星球上Navi族的领袖。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整部电影长达2个多小时,我们四个人还是坚持看完了。出影院时已是八点多,天空已完全黑了下来。广场上灯光星罗棋布,人群熙熙攘攘,显然他们的饭后娱乐才刚开始,而我们去还没吃晚餐。夜晚的天河城总是显得更有诱惑力些,那些川流不息的的马路总能持续到深夜凌晨。家里的爸妈不断地发短信催促,但相比那些现在正在排队入场的人,我们又算得上多慢呢?坐在车上,我们一路讨论着电影回家。

    广东科学院最近有了IMAX 3D影院,而我们当时只是看了胶片版的,这显然有点遗憾。但看过毕竟就会有印象了,不管特技多夸张,剧情总是一样的,对吧。而且IMAX的影票还会贵些。有些看过几遍的人在那儿苦等几小时,为的只是看一次10层楼高的电影屏幕。

    你当然可以说《阿凡达》是一部极其成功的电影,因为它在当今影坛有着无可超越的拍摄技术。它既是最烧钱的电影,同时也超越《泰坦尼克号》成为史上最卖座电影。它横空出世的3D拍摄使人眼前为之一亮,它票房后数不清的“0美元”更让人惊愕不已。

    但卖座和高科技也只是它所谓的噱头,缺点也肯定是有的。每一部电影都不可能完美,毕竟人无完人,金无足赤。

    值得一提的是,片中虽为“阿凡达”这种生物做了一大堆介绍和铺垫,但是剧情还是一如既往的符合中国乃至世界上大多数人的思维模式:邪不胜正(这里暂且把贪婪的采矿者称为“邪”)。正派经过无数波折,历经千辛万苦,最终打败了邪方。这是一种从小看到大的动画片剧情模式,用来套在现在的许多大牌电影就有点可惜了。而且,你总能在电影里发现一些帅哥靓女,即使是阿凡达也是,这些要么是男主角女主角,要么就是最终获得胜利的人。Navi族里的苏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虽然说他和同伴获得了对人类抗争的胜利,但是他个人却算得上是失败的,他的未来老婆——酋长的女儿最后被杰克·萨利横刀夺爱,成为了一个孤零零的看戏者。而我发现他其实长的挺丑的,特别是那种发型。杰克·萨利后来成为了魅影骑士也换了那种发型,只不过还是比他帅。所以说这些都是编剧所设定的吧,看着那些男女主角都长得极其完美。所以这样说一点也不夸张,以后看电影就变成了看细节,看哪些值得饭后闲谈的话题,而不是看剧情了,因为结尾早就被猜透了。

    但感受也是不得不谈的,当我看到那些蓝色的阿凡达时,心里有着说不出的好奇与激动。若不是后来了解,我还以为那种蓝色的人真的存在。我晓得那些高科技的拍摄所带来的视觉震撼,假亦似真。詹姆斯·卡梅隆不愧是“世界之王”,十年磨一剑,部部精品。他为了拍出震撼的视觉效果,用了几千组特效镜头,还研制出新一代的3D虚拟影像撷取摄影系统(还有一大堆,忘记名字了)。《泰坦尼克号》后,苦等十年,又给诗人奉献一部史诗巨作。

    现在有人议论说,为什么依靠中国某些电影集团的财力,就拍不出类似《阿凡达》的巨作呢?这是无需质疑,因为中国没有任何一个电影集团能投下如此资金且耐得住十年的寂寞的。试想想,到那时候,他们还能保证所拍出来的电影受欢迎,有最新的高科技吗?我想说的是,仰慕别人的成功时,不要幻想着轻易复制别人的成功。名人背后绝对不只是一张纸,而是一堵厚厚的墙。中国某些人有时为了出名气而叫嚣和炒作某些事,最后的结果总是不了了之。

    《阿凡达》让我愿意为它而欣赏,也让我愿意为它而等待。我不希望看到他的续集或前传,因为它本身已经够完美了。我更愿意等待着它的主人——詹姆斯·卡梅隆能在下一个十年拍出又一部杰作。

  • 我最爱的地方

    人人都有最爱的地方,他们都说,最爱的地方,最熟悉。是家,是乐园,是故乡。

    而我最爱的地方,却是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幻境,我永远都出不去的地方。

    那并不见得是完全美好、纯洁的世界,某些时候我甚至感觉这是个完完全全、无厘头的“幻城”。在那里,即使有那么一些人认识我,但都不了解我,当然,我也不了解他们。

    他们说着我不知的“公开秘密”,即使这消息传递得不快,但它有可能会在还没来得及传开的时候就已“结果”了——下面宣读一份喜报:“某同学在某比赛中获得了××奖”。其实这个消息是我应该也能在一开始闻见的,然而,它没有通报和过程,我听到的却只是一个个令人疑惑的奖项。

    在这个亦真亦幻的“幻城”中总会有某类人热衷于一些在我看来没多大意思的东东,美其名曰为集体服务,倒不如说是为某个别群体服务。一翻开它,便觉得除了偶尔某些东西极具娱乐性外毫无收藏意义可言,就像《最小说》一样,甚至可看到某些照片被恶搞后连对他们最肤浅的外貌认识都归零了。后来,也终于有人肯站出来说能把它变得有意义、有价值。怎么说呢?应该还是蛮期待的吧。但某天不经意听到的一些话,还是不禁有些失望,只是希望它不要又变成另一个为个别群体服务的东西了。

    说了这么多,仿佛都是比较消极的思想,那么我应该去讨厌它——这个“幻城”。但想起曾有一句话这么说的——如果你习惯讨厌他人,你或许就会变成下一个他们。所以,我想我得学会接受他们,也得接受这个“幻城”。

    正如一本心灵书籍《奇迹课程》中所反映的,我们从未看清那些事情的本来面目,透过日积月累而扭曲变形的泛黄记忆,我们看到的只不过是目前事物的一些断章残片。

    我们可以选择去看、去体验一切。我们可以感知现实,这种经历本身就是爱。

    当我们把获得内心的宁静作为唯一的目标时,宽恕就成了实现这一目标的唯一途径。谅解之心可以帮助我们更改过去的错误的观念与感受,帮我们驱散内心的不快和困扰。
       很多人时常会觉得懊恼沮丧,那是因为他们错误地把爱自己作为了第一步。
       许多人总是试图去纠正他人的错误。但是,即使我们认定自己是在为对方提供合理的建议与批评,实际上我们已经是在攻击对方——通过证明对方的错误和自己的正确,我们完成了对他人的攻击。重新审视自己的动机,问问自己,究竟,我们是在教会对方去爱,还是在攻击对方?
       唯有我们宽恕自己,宽恕他人,内心的宁静才会真正到来。
       只有我们忘记他人对自己做过什么,忘记自己对他人做过什么,才能超越已有的成见。

    拥有了内心的平静,才会有最爱的地方。

     

  •                                                                 我最爱的地方

                                                                                         冯一

               我最爱的地方,也许就是我出生的地方了吧。我的故乡在湖北的中部,是个四季分明的地方。在春天时,温度不高,但是有许多花开放。夏天时,温度变高了,最高温度可以达到35多度,但在树荫下坐一下,就会觉得微风习习,好凉爽。在秋天,树叶都变黄了,落到了地上,许多水果都成熟了。在冬天,树干都光秃秃的,人们都里三层外三层的包裹着自己,地上的雪都被扫雪车扫到了一边。

               我的故乡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世界文化遗产地,是国家级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是楚辞文学家宋玉、楚格外艺术家莫愁女、明嘉靖皇帝的故乡,是高雅名曲“阳春白雪”的诞生地,历代文人墨客都在此留有墨迹。有楚文化遗址19处,历代建筑群3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明代十五陵——显陵,是我国中南地区唯一的一座帝王陵墓,是我国最大的单体明代帝王陵墓。大口森林公园,森林面积达17万亩,森林覆盖率85%,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森林茂密,是理想的避暑胜地。区内大小溶洞4个,其中黄仙洞一其大、奇、雄、美、而远近闻名,洞内2万多平方米卡斯特地貌为世界罕见。温峡风景区。是以温峡水库为主体的水上风景游览区。      

               我的故乡是个很古老的城市,在我以前小学的门外,就有一口前年的古井和一个破旧古色古香的亭子。我经常在放学后到亭子里坐着等妈妈来接我。听说我们学校在古代是承天府里的御花园,所以校园里有许多遗迹,校园后半部分有许多木头搭的房子,记得我小时候还经常去校园的后门“探险”呢!我的家在学校不远处,所以我每天都能睡到很晚再起床上学。我的故乡的街道旁种着许多不同类型的树,我家楼下马路旁的就是一排梧桐树。秋天的时候,梧桐树结的果子从树上掉下来,果子圆圆的,身上长着许多刺,总是会粘在行人的衣服上。我和一些小伙伴们经常捡地上干枯了的果子,把它们串成一条龙的样子,特别好玩。这个百万人口大市拥有80岁以上老人15507人,百岁老人有77人,是名副其实的“长寿之乡”。

              我的故乡还有许多特色食品。蟠龙菜就是其中一种。相传嘉靖进京前,皇族早有明争暗斗。章太后迫于政势,密诏颁达了三位亲王,并说:“先到为君,后到为臣”。兴王府离京最远,为超时间,幕客严嵩献策,朱厚聪假扮钦犯上囚车,日夜兼程赶到京城。朱厚聪乃藩王世子,平日奢华,坐囚车容易,可途中进粗食就难。他于是命府中厨师做出一种吃鱼肉却不见鱼肉的菜,若做不出,性命难保。有位叫詹多的厨师,心灵手巧,也没做一道符合要求的菜。一天詹妻见 夫天时已晚还未回来,就带了做熟的红苕给夫吃。夫妻俩互相推让,不小心弄破了红苕皮。詹多灵机一动,悟出了配方!众厨师齐心协力,就做出了吃鱼肉而不见鱼肉的食物,原来是鱼、肉、蛋做出一“红苕”,也有人称之为“红萝卜”。“红苕”营养丰富却不腻,美味可口。朱厚聪吃着“红苕”进京做了皇帝。朱厚聪基后,即为嘉靖。詹多奉命进京为皇帝做菜,他对红苕加以改进,更名为“蟠龙菜”,即蟠龙所食之菜,嘉靖吃了新的“蟠龙菜”后,赞不绝口,命人记入宫中食谱。从此“蟠龙菜”便成了明宫佳肴。而到现在,它已成为过年时钟祥每家每户饭桌上都能见到的传统特色菜。

            我在我的故乡度过了最美好的童年,后来来到了广州,虽然广州是个大城市,但我的心里还是最爱我的故乡。每当到冬天的时候,广州都还是一片暖意。可是家乡已经是白雪皑皑,我总会想起小时候在庭院里和朋友一起打雪仗的情景,虽然冷,但是心里是暖暖的。今年的春节,我要回我的故乡,去再次领略那暖暖的故乡的雪。

     

    想知道我的故乡在哪里吗?

    http://baike.baidu.com/view/49635.htm?fr=ala0#2

    有时间的话去看看吧~        

             

              

  • 我最爱的地方

    2009-12-13

    我最爱的地方——瑞士

      就像百度百科里面介绍的一样,瑞士是一个“多山内陆”国。我第一次去瑞士时就是被它的山而吸引住了。一眼望去的山峰层峦叠嶂,好像一座座绿油油的骆峰。欧洲的云仿佛也低的吓人,在几百米的山上就能见到中国在高山上才可以见到的“云雾缭绕”的情景。每一个住在山中的人都成了天天出门就可以看到绝佳优美景色的幸运儿。

      瑞士是一个很奇怪的国家。没有一个像中 国的汉 族、日 本的大 和 民 族一样的民族。你问那里的居民:“你是什么族的啊?”他恐怕会想半天都回答不上你。爸爸是法国人?妈妈是英国人?奶奶又是德国人?这样多宗族的情况导致了整个瑞士分成了德语区和法语区。我喜欢瑞士的原因也有这一点:多民族的融合。有一次看《读者》时上面有一篇介绍瑞士的文章。让我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这样一个小小的国家竟然宣布中立而且在二战时幸免于难?真是太可爱了。我不得不佩服当时瑞士的领导人。把瑞士变为中立国可以避免牺牲多少条无辜的生命啊?怪不得《音乐之声》、《虎口脱险》里最后的主角们都逃向了美丽的瑞士。原来在二战时瑞士的迷人之处就在这里。

      我喜欢瑞士的氛围。很多人喜欢美国,但我却认为美国人的生活节奏太快了。而在瑞士,人人都怡然自得,一年365天天天都像度假一样。在工作日时去路边喝咖啡,还会看到忙碌的上班族跟你打招呼。而瑞士也很友好的对待每一个邻国。就算你是德国、法国,我也不会敬你如上帝。就算你是小的不能再小的列支敦士登,我也不会平白无故欺负你。瑞士人天生平淡、不理外事的性格是我很喜欢的。即不像美国一样世界上发生了什么事都插上一脚也不像英国等欧洲各国美国一起哄自己也跟着派兵去了。

      瑞士是一个现代与自然相结合的国家。你看看现在的广州,什么东西都拆,管你有多少历史价值,管你承载着多少故事,对我有利的,我就可以把森林变成一座座高楼大厦,我就可以把江河湖泊填成一块块开发区。就连我们旧家前面的植物园都被拆来盖房了。发展好是好,但是不是应该保留一些自然地环境让我们能幸福地呼吸?而瑞士这一点做的很好,你前一刻很可能还在市区的电视塔里面赞叹高清的技术,后一刻就已经坐在仿佛《音乐之声》里的高山草原上对着天空大喊大叫。瑞士任意一条高速公路的两旁的风景都是青葱的树林。只有市区内的公路才是高楼大厦。而广州呢,不管去哪里,从化、番禺,都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真是不仅让人感叹人类对自然世界的毁坏。

      我最爱的地方,不一定要有最潮流的建筑、服装,不一定要有最先进的交通、服务,只要那里尚有一丝珍贵的大自然,乐观的人心。我就会视它为掌上明珠,永远不弃。

    梁冬蕾

  • 不用说,我最爱的地方,波斯顿。我几乎天天都把它挂在了我的嘴边。

    没有人能了解我对波斯顿的向往之情,那个充满海洋气息的都市,每每翻着百度上千万张照片,都都如痴如醉地观赏着,恨不得看穿照片上的海,看透那些古老的桥,把略微陈旧的房屋上爬满的爬山虎每一片叶子数得清清楚楚。

    我并不是对波斯顿新城区的高楼感兴趣,也不是对现代化的海港的上空一整天不间断的飞机痕迹迷恋。而是在于对波斯顿老城区独特的文化内涵,也许当长大后的某一天,我会趴在那些略微生锈的桥栏下,迷恋每一块生锈的铁片。

    撇开闻名世界的麻省理工大学于哈佛不说。波斯顿古堡式的建筑在大街上随处可见,更让我触景生情的是延绵3公里的“自由足迹”,——沿途都是1718世纪的古建筑,还有当时美国人抗战时候的遗迹。一切却是充满生气的,虽然已近看中世纪的着装。但是看着相片里那个美国最古老的波斯顿公园和里面古老的榆树,教堂和会议厅,便似乎能闻到街巷中那些千年不变的波斯顿派的香味,便再不会怀疑这留下英,美国人足迹的古老地方了。

    美国这一个拥有极其短历史的国家却拥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没有人说当一个地方保留着古老的气息就会阻止经济的发展。直到我逐渐长大,才发现那些叫做文化的东西不可忽略,当在波斯顿公园面前面对的绝不是破铜烂铁,绝对不是钢筋水泥翻新一遍绝不能替代的。中国懂得把自己的语言的语言当成一门专业的学科,却不懂得真正的把文化保护起来,虽然中国曾遭到过侮辱,遭到过掠夺。却不懂得保护剩下的财产,从小小的陈家祠到大大的故宫,有点却只能是阴阴森森的死寂,不见一点生气。也是哦,中国人哪有对文化的观念呢?没有任何的宗教信仰。宅文化的流行化,年轻化,甚至我们113中都有不少沦为宅男宅女并且崇尚这样的“文化”。行为随意,吊儿郎当,哪会去保护什么文物。眼中全是i phone而不是青花瓷,保护手中的可乐也不会保护脚下的瓷砖。太少老师用心关注需所谓的文化了,也许又是因为生硬死板的教育结构出了问题,这也怪不了老师,死板的书本没可能让老师说活,不是个个老师都有心思去管这些东西,从政治老师“没有最死板,只有更死板”可以看出......

    中国社会太多太多复杂矛盾了啦,波斯顿便是我听完奥古斯塔纳乐队风靡一时的歌曲《boston》发现的一个神奇而平和的地方。没有超高的人气被国内外旅客践踏到不成样子。在百度上一搜“波斯顿”全是波斯顿男士洗面乳的广告。没有被重工业的侵袭,的平凡而古老的老城区早被麻省理工、哈佛大学和那些美丽的现代化海港完全遮盖住了。更多的游客只会匆匆的走过。而波斯顿没有像大堡礁,日本随时被淹没的危险。然而也没有印度佛教般的严肃虔诚,时不时也能看见随意的,热恋中的年轻人。所以,波斯顿已经从梦想到了计划,就像勇哥去钓鱼的计划(勇哥钓鱼可能已经成为我生命中抹不掉的回忆了,太他妈的有理想了)。只是我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而已啦。

    波斯顿——我最爱的地方。望着照片里那些静止的海浪,真不知道我是胸无大志还是胸怀大志。

  •        我最爱的地方是广州,因为这是我土生土长的地方。当我走在广州的每一寸土地上,我都能感到一种无名的亲切感。人们都说,食在广州,广州有很多好吃的东西。其实,广州除了吃的意外,历史也很悠久。

           “五岭北来峰在地,九州南尽水浮天”。清人屈大均这样形容广州的山水名胜。作为河港、海港合一的东方贸易大港广州,山环水,水抱山,云山珠海水连天,山为屏障,水通四海。“负山带海,博敝渺目”,广州建城之选址,符合“圣人处国者,必于不倾之地”的标准。这种优越的地理环境,造就了广州名城
    的独特风采,使之恒古流芳。
          秦汉以后,广州先后建立了南越、南汉、南明三个地方封建政权,史称“三南”政权。三朝十帝建都广州,其管辖范围包括整个岭南地区。都城的建立奠定了今天广州正式发展的基础。虽历经2000多年的变迁,广州已发展成为一个多功能的综合性的特大城市,但其中心始终在北京路、中山四路一带,这在国内是少
    有的。今天广州的地位和作用,是历史长期发展的结果。从古代的南海小渔村到现代大都市。城市经济发展是长盛不衰的原动力。5000年前,广州这个地方居住的原始先民部落,已从事原始农业和渔猎等生产活动。广州是我国历史最早、规模最大的主要对外通商口岸与接纳东西方文化的古都之一。岭南自古“山高皇帝远”,较少受正统政治、文化的影响。岭南地区位于沿海,素有对外贸易的传统。秦朝进军岭南时,曾“一军驻番禺之都”。司马迁的《史记》说:“番禺亦其一都会也。”可见当时番禺已经是一个不小的城市了。到唐代,来广州贸易的番船达千艘之多,珠江河上“大舶参天”,“万舸争先”,发展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第一大港,已经是相当繁荣的大都会了。宋代,来广州的外国商人剧增,有“城外番汉数万家”之称。元代,已与212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往来。明代,成为我国朝贡贸易第一大港,濠畔街一带“十里朱楼,商贾之集,饮食之盛,歌舞之多,过于秦淮数倍”,当时来广州入贡的国家占全
    国的80%。清代,有83年成为全国唯一的对外通商口岸,史称“一口通商”。著名的“十三行”贸易达到空前的繁荣,外贸收入成为国家的重要财源。近代以来,广州有时我国向海外移民最早最多的地区之一,华侨华裔众多,
    和外国的交往频繁,吸收了西方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文化,促进了广州近代工业、交通、电信,以及医学的发展。本世纪初开始,按照现代都市的规划建设城市,拆城墙,开马路,发展港口和航空事业,建立了西村工业基地,使现代都市得到了长盛不衰发展。建国以后,广州进入了社会主义的和平建设时期,经济建设迅速发展。建立了河南、员村、鹤洞和黄埔的工业基地,奠定了广州现代化工业的基础。开辟了东风路、环市路、工业大道、江南大道、新港路、中山大道、中山八路、芳村大道等,奠定了现代城市交通的道路骨架。建设了白云山风景区、越秀公园、流花公园、东山湖公园、麓湖公园、晓港公园、文化公园以及一大批文化、体育、娱乐设施,提高了城市绿化水平,为市民提供了休息和娱乐的场所。

         改革开放之后,广州成为国内与海外往来的南大门。广州发挥了人缘、地缘的优势,进一步率先对外开放,不断深化改革,经济 获得了告诉发展。在国内十大城市中,综合实力名列前茅。广州人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中,更多地消化和吸收了现代市场经济的思想意识,展示了中国人面向国际市场竞争的雄健身姿。广州,这个具有岭南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有着闪光的历史。历史的业绩是前进的基础,光荣的传统是前进的动力。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广州必将更有力地发挥其先导作用和窗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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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的地方

    从小我就生活在汽车的尾气里,工业的噪声中,时代的科技中,我一直以为世人所羡慕的地方——“世外桃源”只是人们自己想象而得的。没有任何的意义,也不值得人们向往。然而一起偶然的机会,一颗美好的种子在我心里种下了。       

         那时是几岁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那时很小,只记得那天是中秋节。我要陪妈妈去拜访远在他处的外婆,并寓意一年团团圆圆,幸福美满。

           这个地方算是比较落后的地方了,不像广州那样繁荣,那样发达,那样工业化,那样人头涌涌。车辆少,马路边的店少,人少,高楼大厦也少。我们沿着一条几乎没人走也长的似乎没有尽头的马路走着,若干分钟后才会经过一辆摩托车,飞快地驰去,只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和寂寞。终于到了外婆家了,我却不禁地小声埋怨道:这房子是不是几个世纪前的呢?会不会塌呢?因为这房子是由很古老的红砖砌成的,用木头支撑的,房顶是有瓦片铺的,在瓦片的细缝中,一缕缕阳光射入。我那时觉得是在参观古代的建筑,在门口站着一个皮肤黝黑的老婆婆,顿时有种亲切感,(因为我长的很黑,经常被亲戚取笑,所以见到跟我一样有黑皮肤的人总是有种亲切感)。这就是我的外婆了。外婆很高兴,也许是见到了孙子所以脸上的皱纹都笑成了花了。

            接下来的几天,真是让我大开眼界,让我明白什么是世外桃源了,这里就是。那里依山傍水,前有大池塘,后有大象山。每户人家都住在像古代建筑那样的房子,每个人脸上都是和善的笑容,没有讨好的假笑,没有奸诈的皮笑肉不笑,没有幸灾乐祸的坏笑,这里的人真好!

            这里没有电视看,没有电脑玩,没有公园可去,却不愁没娱乐,因为这里到处都是玩的。这里好多好多的动物,有猪,有鸭,有鸡,也有狗。猪是几乎家家户户可见的。在人们的眼中,住是个只会吃喝睡的懒家伙,可是我认识一个很重量级的猪,我为他取名为自游者,(即自己游玩)因为他总是自己到处走来走去,逛来逛去,自己拉着自己溜达。它身体红红的,眼睛很大,总是喜欢在小湖边自己站着,如果有人来打扰他,他就会默默地看了你一眼,扭着屁股走人。我绝他他是很孤单的,没有人陪,没有人跟他说话,没有人与他玩,你总是见到他孤独地走在田间小道上。他是一个离群又有个性的猪。鸭和鸡,你会在湖里或树下见到它们,他们总是悠闲地散着步。只有人靠得太近了,他们才会一改以前的风范,吓得四处逃窜。而幼稚的我和热衷于玩这个“游戏”。看真他们害怕的四处逃跑的样子觉得很傻。我很恨那种很凶的狗,因为我与他有这么一段故事。

              那天,我去与姨妈摘荔枝,姨妈先走了,而我就在后面走着。忽然一直很凶很凶的狗出现在我眼前,龇着牙,咧着嘴,流着口水,狠狠地盯着我。我不禁打了个寒颤。这只狗一步步地走过来,而我则一步步地后退,因为害怕所以就跑了起来。谁都知道,在狗的面前跑,狗就会紧跟不舍。我因为害怕所以跑的特别快,当我终于摆脱了那只令我颤栗的狗坐下来时,却又遇到了另一只个更凶的狗,结果可想而知,我们又上演了人狗赛跑的好戏。从此,我就与这种乡下野狗有不共戴天之仇了。

         在晚上,你总能看见城市里没有的美景:星空。睡之前,看看漫天的星星多么美丽啊!可谓是百看不厌啊!它们就像闪闪发亮的宝石一样,它们被镶嵌在黑色的“布帘”上,更加耀眼。如果睡不着,不用怕,数一下向你眨眼的星星就可以了。

        因为要上学,所以不得不离开这个地方了,又走在那没有尽头的路上,可是却不枯燥,因为我要用我最后的时间去好好欣赏田野风景,好好看看那湛蓝的天空和层层的白云,好好与这块“世外桃源”道声别。我贸然发现我爱上这个可爱的地方——从化了。

  •   说到我最爱的地方,那肯定是58了,只有在那里,我才可以忘记所有不开心的事情 。

       我是在小学的时候就已经迷上了我家附近一个美食街的58,它那里没有什么令人乐而忘返的游乐设施,也没有什么令人感叹的雕塑,只是有着一杯又一杯的奶茶,那种奶茶的味道虽然是淡淡的,但是我却觉得这家店让我感到有无穷的魅力,我在那家奶茶店得比较熟,这不是我吹的,当你问起广海1606谁有去送过奶茶,店里的人肯定会各各都说我有去过。”“你有去过?我也送过几次耶。”“我也去过耶!!~~”“我送了好多次了。店里大大小小的员工对我家的地址都很熟悉,几乎没有一个人没去过。

      我本人其实很喜欢奶茶,不管是什么时候,都有想拿着一瓶奶茶的冲动,这几年下来,发现自己把奶茶当水喝了,虽然我也知道经常喝奶茶不是一种好习惯,但是我就像一个老烟枪说什么也不肯放下手中的香烟似的,就这样频繁的走向58℃,每次当我被自己妈妈冤枉了之后,以前是走回自己房间,关上门,自己一个人发闷气,而现在确实走到58℃去喝奶茶,一口奶茶下肚,也冲走了我心头上的忧郁和烦恼,我时常有想象如果自己就是一杯奶茶的好处,其实好的并不只有奶茶,还有热心的员工呢。每次我遇到繁琐的事情的时候,店里的员工都会用平静的语气跟我说:“怎么啦,又跟你妈闹矛盾啦??”这种亲切的口气,也是我如此容易让犹豫和烦恼消失的另一个法宝,其实每一个人都可以用这种语气,但是很少人会用这种话对待别人,只有遇到自己很熟的人的时候才可能会说吧。

      就是这样,58℃成为我不高兴的避难所,我就这样的在我家和58℃之间来回地奔波,虽然很累,不过能喝上一口淡淡的奶茶,值了~~~

  • 我最爱的地方

        我最爱的地方,是广州。

        去过杭州,妈妈说她很喜欢杭州。她觉得那边的人比较少,没有我们广州的这边多,我们这边的中心区旺得可以挤死人。她觉得杭州那边的东西很便宜,在那边买起来物美价廉。她觉得杭州那边的风景实在很美,要是能够住在西湖边,那就每天都能够欣赏到美丽的景色。

        我也喜欢杭州,喜欢西湖,喜欢那边的物价,喜欢那边略带潮湿的风,更希望能看见雪中的西湖,希望能够像《湖心亭看雪》一样那么美。

        但论起我最爱的,那就非广州莫属。

        我出生在广州,爸爸妈妈虽然不是正宗的广州人,但是也住在广州的附近,他们也都是很小就来到了广州,所以我的家乡便成了广州。

        走在石牌街上,地上一堆的都是垃圾,而且窄小的街上总是一个接一个的小摊贩,满脸堆着笑容地站着,或在聊天,似乎在等着你光顾他们。在街边小摊贩的东西有时候价钱也挺好的,但是本来人流就拥挤的小街上有这么多的小贩让街道实在有点挤,走一步就会撞到两三样东西。特别是当城管来的时候,小贩们就像老鼠碰到了猫一样,走都走不及,然后在慌忙之中便会有许多撞到人或者留下一地的垃圾的现象,我最怕这种情况的发生。但是情况一旦发生了,自己却莫名其妙地感觉兴奋。即是是这么邋遢的石牌街,走在街上,就有一种莫名的归属感,即使又乱又脏。

        然后就看到了一边的食肆,晚上了却还那么热热闹闹。想起小时候去喝早茶,便会去到酒楼那里,看着一张张满是吃的东西的桌子,寻找着一张小小的能够容纳我们一家的桌子。要是找不到位子,便会和坐在大桌的人那边共一张桌,要一壶乌龙茶,再要几碟小菜,小菜或蒸或煎,然后慢悠悠地喝着茶,聊着闲话,如果同桌的人也是有共同话题的,便也聊上几句。然后笑着、说着,自己又被遣去拿小菜了。

        看到公共汽车走过,就想到了广州市的萝岗区。其实在广州市的周边,也有许多地方有着美丽的景色,譬如说萝岗香雪公园。里面以有着不同种类不同颜色大小的梅花而著名,上次去到那里的时候,虽然已经过了花期,但是还是能看到里面优美的景色,有水、有花,还有林间的小道在穿梭,然后自己便可以想象着如果能够碰上花期,那该是多么的美丽呢!会不会是风一吹,然后梅花的花瓣便会像雪一样飘起?

        又把思绪转回了街道上,热热闹闹的,觉得自己好不高兴。自己本来就是个喜欢热闹的人,如果去到了杭州,冷冷清清地一点也不热闹,或许会有一种失去了什么的感觉了吧。

        我最喜爱的地方,便是广州。似乎是太多的熟悉让我觉得早就习以为常了,于是找不到过多的理由,便喜欢上了这里。

  • 生活有了朋友真美好

     

    朋友是一盏明亮的灯,使人生的道路不再幽暗;朋友是温暖的肩膀,可以在受伤时依靠并毫不掩饰地痛哭,要强和冰冷的伪装可以在那一瞬间瓦解、融化;朋友是一包永远用不完的笑料,我们彼此分享,生活从此不再枯燥,变得如此美好。

    朋友,谢谢你在平日里同我一起痛快地哭笑,在我迷茫时给予我正确的方向,你如萧瑟中的那一抹金黄,为寂寥的秋日送来喜悦;又如寒冷中那一缕芬芳,给友情凭添一份温暖。

    你一直是我那双隐形的翅膀,带我飞,飞过绝望。你让我在一次次失败后学会坚强,就算很受伤,也会有你在背后默默支持和安慰,并带着我继续飞翔。你像一个大姐姐,抚平我心中的创伤。

    感谢你让我不再孤单,给予我如此温暖的情感——友情。

    相处的时光总是匆匆太匆匆,还记得没上初中时的你天真并坚定地说:“我们一定要在一起,永远……”但到最后已注定要分开时,又是那样的无奈:“我会想你的。”然后俏皮地转过头故作开心状:“不许忘了我!”

    还是离开了,昔日美好的记忆,仿佛无力地只能靠日记来回忆。每当看到当初的我们,天真无邪的我们,在日记本里的照片上笑得依然灿烂,就好想好想对你说:“生活有了你,真美好!”

    生活因有了你,而不感到寂寞、空虚;因有了你,世界而充满色彩,不再单调;因有了你,才有了一串串快乐、无邪、如梦般的岁月;因有了你,在困难面前也会变得坚强,相信你会陪我一起走过那道坎。

    “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这首歌相信你一定不会感到陌生。我想说的是:当我孤单时,我会想起你,永远想着你——我的朋友!

     

     

  • 假如生活有了自由

    从小没有一个人不自由,却终究向往着自由。

    我很想两脚轻轻一点,就能飞到空中,自己随风飘荡。

    小小的我竟然还有计划。要飘到马尔代夫,去看海。然后去到巴黎,在埃菲尔铁塔上学狼叫。然后像超人一样去拯救人类。

    所以,一直向往轻功,也一直去努力减肥。

    但是后来呢,无功而返。倒不是因为减肥不成功,或者是发现轻功原来只是电影骗人的玩意。而是当我长大了,成熟了,而发现了更多的现实。

    氢气球是自由的吗?它可以在空中浏览所有人一生梦寐以求的美景。但是,它要去哪,他从来不能控制,他甚至会恐惧,也许它也喜欢巴黎铁塔,也喜欢马尔代夫。但是它只能随着大气流随风飘逸。如果幸运,它可能还能看到金字塔,看到玛雅的古文明。但这一切一切都不是氢气球想要的呀。

    所以最后接受了现实,脚踏实地,放弃了对安逸或者自由的幻想。

    因为我已经受够了,真的受够了。每一次我获得更多的自由,我便要求更多更多。当我拥有了手机,有了通话的自由,但不久就想要更好的。当我有了鞋子,衣服,就有了御寒,舒适的自由,但不久就开始朝思暮想着名牌。每一次的自由都是贪婪的象征,预兆着更多的贪婪。便会感觉到自己到底有多不自由呀。

    就如同世界的生物都不是完美的一样,大自然造就了缺陷的美。世界没有所谓真正的自由。但是许多人却重蹈着悲剧的覆辙。

    有钱人不断挣钱,但当发现自己那些无尽的欲望根本带不来自由和快乐的时候,品尝“穷得只剩下钱”的时候,便想当一个穷人。但是穷人们认为钱能带一切一切,便向着做一个有钱人的目标不断地进发着。

    结果即便是一个一个人生被所谓的自由,因为相信这世界上有绝对的自由,一点一点被欲望吞噬。不禁想起阳光喔老师教我的一个名句“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好像是一本书叫什么城中的一个名句)

    我的心目中,快乐是自由的产物。而我向往自由则是想得到快乐。但似乎绝对自由和快乐不成正比。

    然而我对快乐的诠释略显老态,我放弃了年轻人热爱幻想,远大抱负的那些念头,与一个初二学生毫不相称。我放弃了自由,但懂得了知足常乐才是快乐的源头。

    以前对建勇哥的理想很反对,回老家钓鱼养老?这算是哪门子的自由呀?当时我还怀着成为大文豪,大师级人物,体验上天下海,周游列国,自由无比的心愿。在这里知足常乐和自由已经成为了一对特殊的反义词。

    要周游列国,就要成为一个很很很有钱的大大大大作家。生命能经历得起这个远大的计划?毕竟中国只有一个郭敬明,一个韩寒。当我这个纯洁的梦想,郭敬明不是想成为一个有钱人而写作,韩寒不是因为想得到自由自在的生活而不读大学。而要让我这一个烂人,拼死在文字堆里打滚,和钱纠缠不清,仅仅因为对这一沉重的梦想这样去追求。快乐?从何而来。

    假如生活拥有了自由,人们摆脱了一切束缚。有吃有喝什么都有过着荒淫的生活。迎来的则是无事可做的更大的束缚,没有人愿意这样过度到自己的一生的。

    对我来说,上帝虽然没给我自由,但是让我懂得了知足常乐,苦中作乐,是最好的礼物了。

    这礼物足以让我怀着恰当的心态走过我的人生。

  • 特例独行的人

    2009-11-29

    特例独行的人

    ——观《悲惨世界》有感     梁冬蕾

      《悲惨世界》的出名使世界上不少人都想把它改编一下,有做成歌剧版的,有把它改变了一下变成了一部二战为背影的电影,更离谱的是日本人竟然把它改编成了动漫。而我认为在2000年重拍的这部《悲惨世界》则是继原版电影后最好的一部翻拍电影。而这一部重新翻拍的电影也让我开始重新审视这个男人——沙威。

      小时候看原版小说的时候心里都在痛恨为什么沙威总是那么孜孜不倦的想把冉阿让抓回监狱,人家冉阿让也没有欺负你祖宗八代啊凭什么总是抓住他不放?看到冉阿让竟然让沙威走时心里真是一阵失望和痛恨:“冉阿让你怎么就让他走了啊?”不过这次看完了这部电影,我却很惋惜沙威的结局。就这样死在了冰冷的河里,除了冉阿让,没有人知道。沙威和冉阿让就是很典型的一部电影里必要的坏人和好人。坏人永远战胜不了好人,而好人则永远是伟大的。而沙威就一定是坏人吗?不是,他只是有自己独特的信念和原则,再加上他的个性,就造就了他在电影里的坏人形象。人并不完全是好人也并不完全是坏人,金无足金,人无完人。坏人的存在并不是说他的道德、品德就一定是坏的了。而是说他们的世界观与一般人都不同,跟常人逆着走,让人觉得奇怪。“他怎么一生就围绕着冉阿让打转转了?”的确,他仿佛就是为了要把冉阿让绳之于法而生存着的。一天抓不到冉阿让,他的心一天就痒痒的。而在他抓捕冉阿让之间他不知不觉的毁灭了自己。当他抓捕到了冉阿让后,却顿然觉悟了,几十年间一直支撑着他的人生信念和原则在刹那间仿佛地震一样唰的倒下。他肯定感到无助,没有了这些,我用什么支撑自己活下去?我活在世界上到底还有什么意义?而等待他的结局,就是自己给自己的一副手铐,跳下冰冷的莱茵河。网上有这样一个人形容沙威:“关于人生的信仰-寻找,坚持,怀疑,救赎。是关于生命和人性的一种深切而感动的思索。我们迷路,因为我们在路上。”我认为相比沙威,冉阿让是幸运的,虽然沙威的身世要比他好很多,不过冉阿让存在了一颗善良的心、知悔过。这些让冉阿让获得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而沙威,只是一个光有着躯体的人,之前支撑着他的信念已经崩塌了,他也就没有意义了。

    不过相信,至少在跳进莱茵河之前。他就已经明白了何谓是真正的信仰,只是他不想去相信、依附,他就是这样一个特例独行的人——沙威。